但无论如何,A和你一起走过的这十来年,不管她自私/无私, 爱你或不爱,没有她也不可能有今天的你......只是琐碎的生活把激情都磨灭了, 因此才会有了你现在的这一段,可以理解. 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但没有破坏别人幸福的权利.从你和A决定组建一个家庭时开始,你也就自愿放弃一部分自由来换取家庭的庇护和温暖. 有的权利自然有义务,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婚姻也是如此....希望LZ珍惜.[ 本帖最后由 我就是我 于 2010-1-4 10:0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