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塞了很久,终于挪到了派出所。警察把我们带到接待大厅,忙别的事情去了。我坐在乞讨女人旁边,看她细心地为孩子整理衣服,换尿片,还挺像个母亲的——私心底下,还是希望她是个苦命人,而不是可恨的人贩子。 我瞅个空儿,去买了一个盒饭,两包牛奶和面包。回来时,乞讨“母子”已经被带到了临时羁押处,警察只允许把牛奶和面包送进去,盒饭因为有调羹和筷子,不允许带入羁押处。 接下来,就是录口供了,警察叔叔的五笔技术不咋地, 足足录45分钟。等我出来接待大厅,看到儿童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一共来了5个人,连主任都出动了。他们去到我报案的地点,没找到那对乞讨“母子”,却看到另一对乞讨“父子”,于是顺便把这对“父子”带到派出所调查。
讨女人终于慢慢地坐起来,我连忙帮她把乞钱盆钵和铺盖卷起来,这时我才看清,孩子手里捏着半个黑黑的油饼——真让人心酸!他才一岁 ,我儿子一岁的时候还吃着奶,是全家人的宝贝。这小孩却只能吃半个不知道放了多少天的油饼,睡在寒风中乞讨看到这里心都要碎了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对“父子”可好玩了,孩子约有5,6岁,活蹦乱跳的,父亲说话中气十足,大声嚷嚷:“我当然是他老爸!”——真是一对活宝!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教育他:你是他爸爸,更不应该利用孩子来乞讨呀。警察让他们的亲属带户口本来证明关系,那父亲掏出个手机,呵呵,名牌诺基亚滑板 我咨询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他们也是一样的说法:先在派出所甄别亲属关系,不能证明关系的,拘留大人,小孩由救助站救助;能够证明关系,有固定住处的,教育之后释放;没有固定住处的,带回救助站暂住,通知户籍所在地登记,必要的,提供低保保障日后的生活,让他们不再乞讨。 儿童流浪救助站似乎成立的时间不长,派出所也不大了解他们的职能,救助站的人员随后拿了一大叠宣传资料交给了警察。 我又等了10分钟,警察告诉我:乞讨女人暂时不能提供身份证明。夜深了,我可以先回去。如果乞讨女人涉嫌拐骗孩子,派出所将通知我回来,做一个“认人”的步骤。如果查清了他们的亲属关系,派出所将把他们送到救助站。就这样,我在那对“父子”的嘻哈玩笑声中,离开了派出所。回到家,已经是10点50分了,离我看到乞讨“母子”时的7点30分,已经过去了3个多小时。好在,这件事总算有了个比较圆满的结局。 从周二到现在,我等了两天,没有等到派出所的通知——看来,乞讨女人确实是孩子的母亲,祝愿她从此以后能脱离乞讨生涯,有个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