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二手房,贴钱让租客先走,结果租客最后两个月的电费、最后一个月的物业水费都是我们交的,打电话让他交,人家不交,唉,算了,几百元,懒得折腾。发现社会上有些人很不好,一点责任心也没有。该自己承担的,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又不是承受不起。强烈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