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LG要财产公证.
1193978情感.婚姻.家庭
最新消息,自从JP提出后,本来话无意见的兄长,姐姐(LG一共有七姐弟)一见到真是要过户,马上反对,最后一切停止,回复以前的状态,但心已伤,再不能回到从前,感觉到什么都无意思,只想好好养大个孩子.
[ 本帖最后由 chwen 于 2010-8-4 14:17 编辑 ]
20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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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lene1:
婚后财产好象满5年才是共同拥有吧?
查看原文婚后财产就是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老的婚姻法是婚后8年变为共同财产,新的婚姻法没有这一条,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个人。
2010/07/31回复
L.S.T.:
现在的婚姻其实很戏儿的,好好保护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为妙.如果你JP她们是赠与给你LG个人所有的,你也是没份的.不需要再去做什么财产公证的了.
查看原文是的,在赠与书上明确是赠与某个人的,那配偶就没有份。不用做财产公证。
2010/07/31回复
杨柳叶:
站在你的角度上是不理解,站在他的角度上很正常啊,我是女的理解他的做法,现在一套房子也不便宜,现实的婚姻问题多,他总是爱自己多的,别指望他爱你多反正是别人家的东西,也不贪心要人家的,以后管好自己的钱就行了
查看原文如果老公都是别人家,那还结婚干嘛?如果老公都不能做为自家人,还做什么夫妻呢?自己一个人过还好,心里上还好受些。
2010/08/0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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