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在新光百货古色专柜受到的人生中第一次奇耻大辱!!!!
810865谈天说地
我从入试衣间到离开试衣间前后大概10分钟,而且我进试衣间的时候是将手包给我朋友拿的。因为昨天是周一我们要开会,所以我和我朋友都画了淡妆,穿的也都比较正式,是上班非常正式非常OL的套装,从哪里看都不像是个要偷那个女人手机的人(那个女的穿的很邋遢,看起来全身上下加起来不到50块钱的样子)我那个怒啊,都无法发泄了,我犯得着穿的那么漂亮去偷一部不知道什么样的手机吗?况且如果是真的小偷偷了东西肯定是第一时间离开现场,还会在哪里继续逛街?
原本很喜欢新光百货的购物环境和经常搞活动,可是古色售货员这样的服务态度?真是令人失望!!!!
2010/09/14
全部回帖
其实这事,要是人家是直接报警的,警察来了的话,楼主也是有义务协助调查的.而警察如果在你包里搜不到手机,那个失主顶多也就是口头道歉罢了.你还想怎么样呢?失主和那个销售员错在不该在没报警的情况下要求楼主给她们看包,并口口声声说整个下午只有你们在那里,暗示楼主是小偷.另外也不赞同楼主关于衣着的观点,那个女人浑身上下不值五十元,但真还有可能她比你有钱呢.
2010/09/17回复
花开花落九十九:
遇上这种事谁都窝火。不过说实话,越是穿的漂亮的,还真有可能就是小偷呢。
查看原文我也是这样想的,不过也挺同情LZ的遭遇,要是我的话,我也会和LZ一样怒的。
2010/09/18回复
喜金砂:
其实这事,要是人家是直接报警的,警察来了的话,楼主也是有义务协助调查的.而警察如果在你包里搜不到手机,那个失主顶多也就是口头道歉罢了.你还想怎么样呢?失主和那个销售员错在不该在没报警的情况下要求楼主给她们看包,并口口声声说整个下午只有你们在那里,暗示楼主是小偷.另外也不赞同楼主关于衣着的观点,那个女人浑身上下不值五十元,但真还有可能她比你有钱呢.
查看原文楼主说的就是不满意在没有报警的情况下被要求看包。就算警察来了,没有证据,也不能随便搜查,楼主有义务协助调查,同时也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2010/09/19回复
大家都站在楼主身边了
但是,如果大家是失手机的那个人,同时又明显的怀疑对象,大家又会如何处理呢?
就算事件中那个邋遢的女人和售货员是处理不合适,
那报警呢,报警合适吗?
报警之后,现场证人售货员证明案发时只有楼主一个在场,楼主肯定得配合调查,任何调查都与私密相矛盾,但是保护隐私是不是拒绝配合调查的理由呢?只能选一个合适的方式吧,比如翻看包的时候只警察和事主在场。
翻看后证明没有,除了道歉,还能要求什么呢?
站在失主的角度想想吧,她的手机失窃,有追讨的权利,
虽然有可能追讨错,但是这个不能成为不追讨的理由
最多错了,就真诚道个歉,
当然,她明显素质不是很高,没有很好的处理问题
很多人怀疑是售货员盗窃,
如果她真的盗窃,就应该知道搜包不会有结果,为什么坚持搜包呢?
这明显是个不懂处事的年轻人
可怜,她为她的不成熟付出代价,希望她不会是家里的经济支柱
那个邋遢女人有可能讹诈到楼主吗?
只要楼主先让她说出手机的型号,然后证明自己的包里没有,就能够说明问题了
她有可能得逞吗?
综上,我觉得这件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1。售货员和失主的素质比较低,没有从正确的途径处理,一开始就引起楼主的反感
2。楼主因为她们的不正确态度而抵触,没有换位思考,也没有从解决的问题的方向去处理,双方抗上了。
三更半夜码了这么多字,
是因为我从中学到一些道理,希望楼主也是,不比为此耿耿于怀了。
但是,如果大家是失手机的那个人,同时又明显的怀疑对象,大家又会如何处理呢?
就算事件中那个邋遢的女人和售货员是处理不合适,
那报警呢,报警合适吗?
报警之后,现场证人售货员证明案发时只有楼主一个在场,楼主肯定得配合调查,任何调查都与私密相矛盾,但是保护隐私是不是拒绝配合调查的理由呢?只能选一个合适的方式吧,比如翻看包的时候只警察和事主在场。
翻看后证明没有,除了道歉,还能要求什么呢?
站在失主的角度想想吧,她的手机失窃,有追讨的权利,
虽然有可能追讨错,但是这个不能成为不追讨的理由
最多错了,就真诚道个歉,
当然,她明显素质不是很高,没有很好的处理问题
很多人怀疑是售货员盗窃,
如果她真的盗窃,就应该知道搜包不会有结果,为什么坚持搜包呢?
这明显是个不懂处事的年轻人
可怜,她为她的不成熟付出代价,希望她不会是家里的经济支柱
那个邋遢女人有可能讹诈到楼主吗?
只要楼主先让她说出手机的型号,然后证明自己的包里没有,就能够说明问题了
她有可能得逞吗?
综上,我觉得这件冲突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1。售货员和失主的素质比较低,没有从正确的途径处理,一开始就引起楼主的反感
2。楼主因为她们的不正确态度而抵触,没有换位思考,也没有从解决的问题的方向去处理,双方抗上了。
三更半夜码了这么多字,
是因为我从中学到一些道理,希望楼主也是,不比为此耿耿于怀了。
2010/09/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