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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为了房子“假离婚”的真实例子

368321房产楼市

    刚才看了大家对假离婚的讨论,说下我身边一件真人真事:
    十多年前了,97年左右,那时我们单位最后一批福利分房结束一年多了吧,有位同事分到房子住了一段时间后又不要了,退还给单位(此人是个怪人来的,就不细说了)。那么这套房子就得重新按分数分配出去(话说那时候我们系统所有单位分房都是打分数从高到低分的)
     当时的政策是只要有房子的就不能再参加分房了,哪怕那套房子是你配偶的,也算有房,不能参加分房。所以分房时只要有人检举谁有住房,领导就会去调查。
     单位有个新调来的女同事(三年不到,算新的),年纪有30来岁,长得很漂亮,有同事曾点评说是我们单位最漂亮的,我同意。这套房最后就分给她了。
    我们打分是按职称,工作年限,工作业绩这些来评分的。那时候26岁左右的工作四年的都分到房子了,剩下的资历都不如她,所以这套房子归她也很自然,不奇怪。
    不久听到同事说,她本来是有房子的,老公单位分的。为了要我们单位这套房子,她和老公办了“假离婚”,离婚的时点就在这套房子退出来后。“假离婚”后她马上申请,没人有能力和她竞争,领导也马上把这套房子分给她了。
    一个月后,她老公和别人结婚了。据说小三早就存在,她不知道罢了。
   虽然我觉得这样老公不要也罢,但是每次看到她,还是感觉怪怪的。“假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的,我不知道。女儿一直跟着她,现在要上大学了吧。六年前我离开时她还没再婚。
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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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没有第二点的前提下第一点也很要命的。说离婚未必伤感情,分财产肯定伤感情。真的来划分财产的时候,心里不掂量是不可能的。
2010/10/31回复
豆子娘豆子娘板凳
我朋友买了亚运城,下定之后要变成第三套一次性,所以立马领了离婚证……我都傻眼了…… ,亚运城好成一朵牡丹花也不用拿自己的婚姻来搞啊……
我个人不赞成这种方式
2010/10/31回复
我朋友买了亚运城,下定之后要变成第三套一次性,所以立马领了离婚证……我都傻眼了…… ,亚运城好成一朵牡丹花也不用拿自己的婚姻来搞啊……
我个人不赞成这种方式
2010/10/31回复
wxgzwxgz5楼
路过,留印
2010/10/31回复
我朋友后悔当年没假离婚,要不可以多拿一套房改房了
2010/10/31回复
如果为了一套房改房而假离婚,即使赚到了一套房子,但是在单位领导和同事的眼里,其人品就会被质疑,难以获得信任和重用,得了房子,失去的也许会更多。。。
2010/10/31回复
huazunhuazun8楼
假离婚,真的说明此人的婚姻观念和金钱观念很有问题!

这种人,还是少交往些好!!!!!!
2010/10/31回复
那位同事后来明显沉默了许多,以前比较开朗,虽然是新来的,还曾在我们办公室跟人开玩笑,后来再难得听到她的声音。
跟她不算熟,人家心里怎么走过去的,我不知道。如果换做是我,被最亲密的枕边人当傻子耍了,年青时候的我也许会起杀心(当然现在不会)。
那时候房子不能卖,不要了只能退给单位,变不了更多钱,如果有更大更好的房子可分,还得想办法把现住的退掉。后悔没有离婚拿多一套只是马后炮的想法。
2010/10/31回复
就怕弄假成真
2010/10/31回复
hongmanhongman11楼
这桩婚姻已有问题,有没有假离婚都要完蛋的!假离婚只是让她更早面对了真相!
2010/10/31回复
hongman:
这桩婚姻已有问题,有没有假离婚都要完蛋的!假离婚只是让她更早面对了真相!
查看原文
财产分配了?假离婚财产分配能合理吗?
2010/10/31回复
hongmanhongman13楼
对重钱财的,财产分配确是头等大事,对重感情的,或求早日了断!事已至此,她至少有套房和女儿,有份工作可以生活!这样的男人,早有小三,早些离开,焉知非福?
2010/10/31回复
换你的无敌理解,那压根就不会有坏事。

被人玩了一把,还是玩人一把,效果是一样的话。

真是一样。
2010/10/31回复
hongmanhongman15楼
珊瑚虫8:
换你的无敌理解,那压根就不会有坏事。被人玩了一把,还是玩人一把,效果是一样的话。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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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对了,我就是这样理解,已死的感情,放下是放自己一条路,揪着不放才会困顿其中、痛苦不堪!
这是我的价值观,你若有不同观点,我不介意!
2010/10/31回复
芒格语录    8.不要同一头猪摔跤,因为这样你会把全身弄脏,而对方却乐此不疲。

事实又一次证明。6
2010/10/31回复
hongman:
你说对了,我就是这样理解,已死的感情,放下是放自己一条路,揪着不放才会困顿其中、痛苦不堪!这是我的价值观,你若有不同观点,我不介意!
查看原文
你说的是对的。离婚是应该离,不过钱绝对不能少分一毛。
2010/10/31回复
宝贝的爸爸:
你说的是对的。离婚是应该离,不过钱绝对不能少分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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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状况,我很怀疑我的同事是净身出户的,她对老公的外遇完全没有察觉。而且十多年前,内地的社会风气跟现在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外遇和离婚的很少。至少,在我们那种单位离婚的极少。
她应该是完全没警觉的。换了我,那口气真的难咽。不过话说回来,谁一生没咽过难咽的气呢。
2010/10/31回复
有点打落牙和血吞的感觉,好在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她现在应该四十多了。
2010/10/3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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