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jm,你跟我说的话,怎么跟金宝贝顾问跟我说的一模一样呢?
难道……你是……
其实,我觉得是否频密一点上课以解决在有效期内上完课程,是我个人的选择,而不是应该作为强加的“中心的规定”。
如果这个是一刀切绝不可让步的一个规定,请勿在客人购买的时候用来做招揽客户的筹码!!!如果用了这个筹码又不实施,就是彻头彻尾的不守信用,朝令夕改!
如果我现在所说的这个可以延期的事实不存在,请你打电话到华港花园金宝贝中心和中华广场金宝贝问一下是否可以延期,看看那些售前顾问会怎么跟你说。
joe18:
有D 事情不可以就睇表面,就听LZ说几句,各位妈妈就那么坚决反对金**,这是不理智的,我觉得合同有效期是有必要规定的,不然的话,个个家长毫无规律,话来上就上,甘样不单止宝宝得不到效果,管理上面也会很混乱。至于金**,我有去上过,服务很不错,各方面都很专业,如果家长们能守规矩,好好的去上课,是给宝宝带来不少好的东西的,至于有效期听说凭相关文件是可以适量延长,LZ你可有相关文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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