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的归属。规定原文如下: 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而言,男性在这个社会的竞争力是比女人要强的,这点大家无需争论,因为目前还是男人主导的社会。也就是相对而言,男人在婚前贷款购房的比例远高于女性,而一旦结婚,这个房子是属于男人的财产,妻子充其量可以得到已供款的50%。另外,婚后购房,如果男人给不起款项,通常会由男方父母给首期或全额给足,在这样的条件下,男方父母通常有理由要求房子单署男方名或联父母名,视为男方个人财产,而妻子也不能占有该财产。————————————————————————————假如做2奶,更无权向男人索钱,即使索了,按新规定依然可由男人夫妻或男人的妻子起诉索回。————————————————————不论你做妻子,还是做2奶,女人都很惨。除非你有够多的实力赚钱。[ 本帖最后由 伊剑终情 于 2010-11-18 07:55 编辑 ]
盛夏的迷迭香:这位MM你太偏激了吧。现在的新法规不是说婚前的,是婚后那个首付的名字是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啊。查看原文不会吧。我觉得这样有失公平。因为婚后肯定是两个人一起供噶,或者说,虽然老公供房,女方的钱有在家庭上,难道女的就无贡献
伊剑终情:大家好好研究一下新婚姻法哦,一旦实施,女人在家里在社会更无立足之地。查看原文如果某个女人在家没地位,不是因为她是女人,不是因为出台新婚姻法,是因为她本身没把自己地位抬上去。我老公婚前全额买了房子,全是他的钱,我一句话他就答应把这房子加我名,婚后买的房子,他和她爸妈出了一大半的钱,贷款就我两共同还,我照样占了一半的名,谁说女人没地位,关键看自己有没这能力站在高位。
如果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我LG婚前婚后买的房子都算我的啦 他怕麻烦,都写我名下。大家女人不要弱化自己,这个新说法估计是鼓励大家婚前签订好财产协议,这样对双方都是保障。任何一方父母给钱买的房子,都立下协议,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