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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把中国女人打入18层地狱,大家明白了没?尤其是拟做全职太太的。

27497297谈天说地

婚后房产的归属。规定原文如下:

   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般而言,男性在这个社会的竞争力是比女人要强的,这点大家无需争论,因为目前还是男人主导的社会。

也就是相对而言,男人在婚前贷款购房的比例远高于女性,而一旦结婚,这个房子是属于男人的财产,妻子充其量可以得到已供款的50%。

另外,婚后购房,如果男人给不起款项,通常会由男方父母给首期或全额给足,在这样的条件下,男方父母通常有理由要求房子单署男方名或联父母名,视为男方个人财产,而妻子也不能占有该财产。
————————————————————————————

假如做2奶,更无权向男人索钱,即使索了,按新规定依然可由男人夫妻或男人的妻子起诉索回。

————————————————————

不论你做妻子,还是做2奶,女人都很惨。

除非你有够多的实力赚钱。

[ 本帖最后由 伊剑终情 于 2010-11-18 07:55 编辑 ]
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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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tafdsfcxtafdsfc沙发
如果婚前老公和公公联名买了一套房子
婚后还供20万,这样离婚女方可以有多少?20万的三分一吗?如果房价升值了,也是升值的20万的三分一?
2010/11/18回复
lljnblljnb板凳
我要挣钱,争取给女儿结婚前买套房
2010/11/18回复
xtafdsfc:
如果婚前老公和公公联名买了一套房子婚后还供20万,这样离婚女方可以有多少?20万的三分一吗?如果房价升值了,也是升值的20万的三分一?
查看原文
根据房子升值比例,看20W升值多少,比如20W升值到30W,不要房子的话,那么你可以获得15W补偿。
2010/11/18回复
结婚不是为了钱,但结婚带来的后果跟钱有密切关系,所以你不能忽视结婚后的生活,否则很难保证幸福。
2010/11/18回复
第一、做小3,前途不大。
第二、做老婆,困难重重。
唯独可以做母亲,还要看子女前程如何。
2010/11/18回复
其实我觉得这样好喔,因为这样能避免男方说'反正大家结婚后都是一人一半'而唔落女方的名,有甘的规定女方大可以大大方方要求男方写自己名,免得被人话自己因为贪距间屋先嫁俾距啊.
2010/11/18回复
原来说是过错方的话,离婚时只能分三成,现在这个一出,男的是不是就不怕分身家去找二奶了?
2010/11/18回复
kimyeekimyee9楼
不知道说什么好
2010/11/18回复
我的也是婚前的,业主是他爸,虽说是独子,但我想不管怎么样我是没份的.
2010/11/18回复
aduadu11楼
那就意味着更多人要去加名了
某些BM又可以赚取更多的加名费了,得益、得益
2010/11/18回复
ivy1010ivy101012楼
每天必须一逛。。
2010/11/18回复


  嫁前要三思

  嫁后要心思
2010/11/18回复
站着说话不口干:
唉  嫁前要三思  嫁后要心思
查看原文
2010/11/18回复
篮子篮子15楼
我个人觉得吧
持法律为什么没有保护自己的这样观点的姐妹有个误区
因为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我学好的法律,灵活运用,绝对可以找出对自己有利的方法,避免一些事情发生后产生对自己不利的结果
这个很容易,只要你好好学法律就肯定有办法

但是如果非要说,我就是不改变,我觉得我这样做就是对的,法律应该跟随我而改变
这个可能性就小好多

我就是要什么收入都没有,靠老公养,这样就一定弱势吗?
我看未必,大把这样的全职妈妈照样把家庭财政大权握在手中,老公也不敢出去乱搞
关键并非做全职好,还是不好
关键是无论是现在身处什么情形,你都要学好法律
这样,你才能针对自己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010/11/18回复
篮子说得有道理。
但是,我们讨论是按照一般的普世观念。

以目前的状况,未婚男和未婚女中,供楼究竟哪类人数多,不用统计应该也知道结果。

另外,究竟有多少妻子能真正掌控了丈夫?这个结果我想也不必争论。

弱势不弱势,并非自己认不认的结果。普遍来说,在这个男人主导的社会,你能说男人是弱势群体吗?
举个简单的例子:丈夫收入高于妻子的比例,远大于妻子收入高于丈夫。
而女人在找配偶时,一般都会找各方面条件比自身好的男人,就是因为女人很清楚在社会上的竞争力远低于男性,而寻求安全感。

很多事情,是客观存在的。

[ 本帖最后由 伊剑终情 于 2010-11-18 11:34 编辑 ]
2010/11/18回复
篮子篮子17楼
伊剑终情:
篮子说得有道理。但是,我们讨论是按照一般的普世观念。以目前的状况,未婚男和未婚女中,供楼究竟哪类人数多,不用统计应该也知道结果。另外,究竟有多少妻子能真正掌控了丈夫?这个结果我想也不必争论。弱势不弱势,并非自己认不认的结果。普遍来说,在这个男人主导的社会,你能说男人是弱势群体吗?举个简单的例子:丈夫收入高于妻子的比例,远大于妻子收入高于丈夫。而女人在找配偶时,一般都会找各方面条件比自身好的男人,就是因为女人很清楚在社会上的竞争力远低于男性,而寻求安全感。很多事情,是客观存在的。[ 本帖最后由 伊剑终情 于 2010-11-18 11:34 编辑 ]
查看原文
学习法律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

其实婚姻这个问题也就是形式上法律可以管管

感情的方面还是只能靠个人的,法律怎么管得了
2010/11/18回复
这个有朔及力吗?以前结婚的人,法律也没这么规定过,所以大家都少会想到这方面。
2010/11/18回复
我觉得没问题啊,为什么女人一结婚就要分男人的身家呢,我是女人,飘过
2010/11/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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