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总之一句话:家和万事兴!也希望其他的妈妈引以为鉴,无论发生什么事,也千万要把孩子带在自己的身边!12月2日晚上8点钟左右,我们一家人去妇儿公司给孩子买生日礼物,因为再过一天就是他4岁的生日了!
逛完妇儿公司出来,我和孩子的爸爸发生了一点儿不愉快,气的我扭头就走,当我快走到广场上时,孩子爸爸追上我,把给孩子买的一袋面包递到我的手里,说:“我去买衣服!”(我以为他要去给孩子买衣服)等我回头去看时,看到小孩正在麦当劳门口(地上有灯)的位置玩着小朋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滑板车,他爸爸也正往那个方向走,我便放心地回家了,那时是8点25分。
等到晚上11点多他爸爸(拎着给自己新买的衣服)回来,掏钥匙开门时,我还纳闷,怎么没有听到小家伙的声音?(因为平常小家伙总会扯着嗓子喊:“妈妈,开门!”)他进来了,我还没有看到孩子,便问他:“**呢?”他没有理我!可能他以为我是在主动向他示好呢!他就每个房间转了一圈,反问我:“**呢?”我说:“**不是跟你在一起吗?”这时我才意识到出问题了!连忙打电话到爷爷奶奶家,但那边也没有,我便穿上鞋子,飞奔出门,心里恐惧极了!天哪!孩子已经在独自在外面呆了近3个小时啦,还能找得到吗?各种各样不好的画面充斥着自己的脑海,由于觉得孩子能找到的希望实在很渺茫,便开始暗暗祈祷,就算有人把他带走了,也千万要善待他,千万不要把他弄残到街边乞讨呀!……
一到步行街,就看到路边有几个保安,我连忙上前求助:“我们的孩子丢了,4岁大,男孩,骑着一个绿色的滑板车,请问有没有人捡到呢?”保安立即用对讲机和派出所的人联系后,告诉我们:“孩子在荔湾派出所里,你们快去吧!”并详细地告诉了我们去那里的路线,还安慰我们说:“没事儿,你们不要急,孩子很勇敢的,他只哭了一会儿,就没有哭了!”听到他们的话,我忽然有一种重生的感觉,谢天谢地,孩子总算没有丢!
当我快到华林街派出所时,远远地看见小家伙正在门口四处张望,后面有一个保安跟着他,听到小家伙问:“妈妈怎么还没来?”那保安答道:“妈妈一会儿就来了!”我连忙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小家伙开心地飞奔过来!
然后我们就进派出所,出示我的身份证,登记、签名,这时我先生也赶到了,他连忙掏出800元,递给一位民警大姐,以示感谢!但那位大姐就是不肯收,还连连说:“没事儿,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们的心意我们接受了,但钱我们是不能收的。你们以后可要把孩子看好喔!不要再这么大意了!”真的让我太感动了!在这里要特别感谢陈书琳、邹湘东、曾德钳等人,如果没有她(他)们,我们这个家都要散了~~~~
经过事后拼凑猜想,小家伙是在麦当劳门口玩了一会儿,才发现我们不见了,于是就从那里沿步行街一路找回去,找到路口还找不到我们,就哭了,正好在路口有保安,发现他走丢了,就把他带回了派出所。问他电话,他说不出来,就让他写,他也写的乱七八糟的。所以派出所的人也一直和我们联系不上!其实他是知道我们家的电话的,也知道我们家和爷爷奶奶家在哪里,而且我们家和爷爷奶奶家都离他走丢的位置很近,但可能他以为爸爸妈妈都还在那条街上,所以他就没有想过要自己找回家吧!
[ 本帖最后由 zh979 于 2010-12-7 15:25 编辑 ]
谢谢楼上妈妈的关心!下次不会这么激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