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源在荔湾区;12月初签了买卖合同;然后上周五银行出了同意贷款书;中介一直跟我说“递件”“递件”,是什么意思?!(因为买房子的事情是未婚夫在处理,我一直没跟进)然后,约好了明天去荔湾区芳村的浣花路浣南街5号我上网查了一下,是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浣花路办税服务厅问题一:为什么我买房不是去房产局,而是去税局?!问题二:中介让我明天交首付、递件(约我了明天在浣花路那里等)、交税;那其实这一系列程序是什么?问题三:那如果过了明天之后,我什么时候拿房产证?!需要注意什么?是不是让卖主拿了我的钱之后给我一收据?!谢谢各位给我解答一下,急!!!!!!有什么您想要补充、提醒我的,都可以的!!!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