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夫妻双方的房子才应该能算家庭财产里面吧,不能把双方父母的房子含在里面算家庭财产,换言之,夫的父母一套房,算他们小家的一套,妻父母的算他们家的一套,他们的儿女组成的新家一套,才一个家庭一套,这种情况我感觉并不算家庭里三套房子吧,你们应该还可以二次购房呀(我还没读透新政,就是凭理解而说的)
既然觉得学位如此重要,1-2岁就应该考虑。08-09年,你现在买得起,那时更应该买得起。所以,是你的决策失误而已。没办法,改变自己的思维,或者提高自己的能力吧。学校再好不如父母的教导!好父母没见过差小孩,好学校差小孩一堆!
吴家:我感觉夫妻双方的房子才应该能算家庭财产里面吧,不能把双方父母的房子含在里面算家庭财产,换言之,夫的父母一套房,算他们小家的一套,妻父母的算他们家的一套,他们的儿女组成的新家一套,才一个家庭一套,这种情况我感觉并不算家庭里三套房子吧,你们应该还可以二次购房呀(我还没读透新政,就是凭理解而说的)查看原文父母不是广州的,他们住的房子在我名下。
菲菲宝贝:看楼主的地址,你现在住中海康城吗?那里有小学呀,只是名气不大而已,但听说还是很多小区的孩子入读,老师听说也不错。干嘛非要挤市中心的大牌子学校。那些学校并不见得好多少。查看原文亲!可惜不是中海康城啊!已经快到黄埔了!应该属私立小学。
你觉得自己要求很合理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想想那些一家五口挤一套房子,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十几个方的那些家庭?房子毕竟不是纯粹的商品,而是有限资源的占用,再想想那些一套房都没有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啊,应该很满足了,有能力就卖掉一套,再在市中心买套大的,一家五口都住过来啊。要不然买套小的,纯粹为了学位而自己不住的话,小孩上学还不是一样要早晚来回折腾,搬家只折腾一次,小孩上学还每天都要接送折腾呢。说到税费,不是想买吗?买房就不需要交税费了啊?而且现在卖房倒不需要负责税费,都是实收,税费是买家的事情。说到底,还是想多拥有几套房子,已经超过自住的需求了。
我和我父母应该算两户,可是当时他们既没有钱一次性付款,老人又不能贷款,所以写在我名下,十多年来他们一直无私地支持着我,现在他们老了,理所应当由我来照顾他们,所以说是顾了老的顾不了小的了。没办法! 公公婆婆我暂时还顾不上呢,他们才60多岁。
其实这个事情也没那么麻烦如果只是小孩学位的问题的话这么重要的事卖掉一套房子买回一套,有什么麻烦的呢?重点是,再麻烦,总算能解决问题,并不是不能解决多少父母为了孩子什么事不肯干啊?那么点麻烦都不肯?[ 本帖最后由 咖啡君 于 2011-2-23 17:0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