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后家里的房子就显得小了,于是就想卖了现有的房子,换套大点的,签了买卖合同后,收了为数不多的定金,买家的同贷书这两天也批下来了,准备递件了,可是中介却要我们先递件(递件后,查税过户前),然后才能收首期款,可我担心如果遇到恶意的买家,我递件后他不付款了怎么办,中介跟我解释递件后也能撤件的,可我去房管局问了,要撤件也要买卖双方一起申请的,还有朋友建议我同贷书要拿去银行核实一下的,可我只是看了一眼,不知道行不行,卖过房的MM们请告诉我你们卖房的流程,像我这样还没收到首期款就要递件这样对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