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要加薪),唔怕生坏命,最怕改错名,跟最大的老板提出加薪,所以下场呢。。。。。。。。。。。。。
关注今天药家鑫案件
23558225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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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4回复
绣花楼:
学法律四年,进公门两载。模糊了具体的规则,清晰了对人的认识。那么,就妄自揣测一把,凑凑闹,谈谈药。 “药”案应该说是这些年引起争议案件中案情最清晰的一次了,交通肇事,然后故意杀人。自首情节不构成。考虑到犯人的行为恶性,社会影响,判死立刻执行应该是同类判决标准。但这个案子应该还是很典型的,中间也很多的社会情况,各色人等,导致这么清晰的案件会这么引关注。 我也不打算分析法律、官二代、激情杀人、钢琴杀人、死刑废除。只想不惮以恶人之心,揣测下最后的风向。起初案件争议最热闹的时候,我的看法是,一审法院会抵住社会舆论压力判决死缓,估计会引起很大比之前要很大很大的争议。这样判决后,检察院会提请抗诉,二审会在压力下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现在,我觉出自己幼稚了,一审不认定自首判决死刑,满足了大众的泄愤心理。而且舆论很快会得到很好的引导,一些人会觉得判死也仅仅如此,不判也勉强接受。心理会有很微妙的倾斜,倾斜到药。舆论泄愤后,药上诉,二审改判死缓。理由是认定自首,给年轻人一个机会。舆论再次爆炸,但是会慢慢平息。至此,药胜,法院胜,案结。 也许主观了些,也许语无伦次。唉,自己的表达啊怎么会这样。一句话吧,二审很快会改判死缓,赔偿金会改变到三十万至四十万,原告丈夫会表示谅解了(因为实际赔偿远远高于四十万)。各位不必争议,写此预言下。可以一次小赌下,哪位来?PS:各位到此,就小小预测下,要明确。
查看原文估计结果就是这样的了。
2011/04/24回复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2011/04/26回复
我以很小人的看客的心会也以为药最终不会S,先二审S缓,再改无期,最后他们都说表现优异,在里边呆上些年就出来了。
而另一面的,我又忍不住地还是无法压抑住心底的盼望:期望有奇迹,希望这样恶劣的杀人者要偿命,希望真还存有一点公平和正义。
而另一面的,我又忍不住地还是无法压抑住心底的盼望:期望有奇迹,希望这样恶劣的杀人者要偿命,希望真还存有一点公平和正义。
2011/04/26回复
金山: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诉讼代理人:张显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2011年4月25日
查看原文比起药家的冷漠...谁更难缠呢?
2011/04/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