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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迷信大中介!被黑中介费讨回之真实手记!

40046163房产楼市

             寻找...

               下午回到公司,给房管局负责我这单投诉的王生一个电话反馈后,我想,这桩历时1个多月的激气租房记,就此落下帷幕。通过朋友们的热心,专业人事的意见,还有房管局的帮助,我终于讨回了被骗的1千元中介费,以及一雪前耻。

                 时间回到3月底,经过一个月的寻寻觅觅,我和男友终于通过港资大中介X富找到心仪的房子。当时我们能承受的租金上限是1600元,而中介方就回应租户可以以此价钱出租,但我们必须承担对方的中介费(当时通过私下咨询,其实放租人,一般是不需要出中介费,虽然说行规是要,但这个是可商量)。通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中介费以房租的一半即800元外加对方的200元中介费成交。

                 我们以为,租房子不复杂;我们以为,真的租到好房子;结果是,太天真……
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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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

                   签约当晚,“顺利”地完成我们不熟悉的流程。由于男友之前租过的房子都是城中村的,手续简单,他和我也未曾和中介打过交道,手续是否正确,也就由中介负责。对方拿了业主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后,也没有交给我们过目,我也未有太多要求,只是在过程中,稍微瞄了下,当时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和“业主”身份证上的名字居然不同!当时有点疑惑,但鉴于在大中介交易,想,有专业人士负责,应该问题不大,也就没有细问。

                   期间签了合约,一式三份,还有一份“具结书”。内容是证明此房产为该业主所有,由对方和我男友分别签名、确认,盖上中介公司的公章。交纳了5800,两按一租连中介费的款项后,一齐事宜办妥,就到业主家交收房子。
2011/05/1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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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门红字

                 房子的交收手续完成后,中介和业主先行告辞,而我和男友则留下,商讨房子布置的事宜。一个小时后,我们走出房子,在关上铁门的一刻,一堆红色闪入眼内。由于灯光昏暗,以为眼花的我,在男友手机灯光下再细心察看,才大慌失色!铁门上一大堆红字,内容大概是“此房有纠纷,4月1日焊机封门,请勿租用,违者后果自负”!而4月1日,正是我们租约开始的当天,也是我们计划搬进的当天!我们马上打电话给业主,对方慌忙解释,应该是他的姐姐搞事,说房子没问题,如果她敢来捣乱,叫报警云云……

                 我们马上打电话给中介方,对方说已经下班了,并说不要急,有什么事应该联系业主。出现这样的事,作为中介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我要求对方马上出现,或者派员到现场,对方哦哦哦地应允。收线后,我们能做的只有把现场拍下来,以便日后查证。

                  抱着一丝希望,我们马上到只有5分钟路程的X富中介申诉,但已关门。

                 此时,离签约完成不到两小时。

(待续)
2011/05/17回复
lovevalley:
这真太过分了。话说我们当时租房子的时候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是房子的产权纠纷,租给我们的人并不是房子的真正业主,而是业主的女儿,但是业主过世,业主的女儿尚未继承。我们当时都已经跟中介签了单边合同。还好业主的女儿主动给了中介费,就解约了。而中介后来也帮我们找了一处比较合适的房子。但是那个过程啊,现在想来都很不爽。
查看原文
ALLEY你算走运啦~~~我们就波折重重……
2011/05/18回复
                      追讨

                      5800元,对于我们打工者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红油满门的房子,也不可能再入住。我们要尽力把钱追回,但如大家一致认为,1000元的中介费,希望渺茫,我们已做好当作“捐款”的打算。

                      与中介沟通过后,对方承诺晚上约业主出来解决事情,至于时间,对方说会联系我们。晚上8点半,中介仍然未给电话,打电话也无人接听;我们打给业主,电话已飞呼叫转移!这种情况,我们会是什么感想相信不用描述,大家都能体会到!

                      这样的情况下,已经不需要再等待对方的电话了,我们直接就杀上去中介在德政路上的店铺中。店内另一人(签约时其中一个工作人员)见我们上来,才给联系负责我们这单交易的工作人员,说很快上来。我问有多快,对方说很快;我说你要给个确定的时间我,发生这种事,都是我们联系你们,你们只要我们等!给她10分钟,足够了!

                      在店内等待10分钟后,对方依旧无回复,我就打电话过去,打了两次才接。对方答曰在另一分部,过来要一段时间。我说你一直不联系我,也不接电话,算什么意思!业主也飞线!究竟是什么回事!并且告知对方,我知道那个分部跟这里的距离,打车过来10分钟不到,要求对方马上过来解决事情!

(待续)
2011/05/18回复
                追讨   3

                跟无赖争论是毫无意义和浪费时间的,所以我停止了这场“辩论”,要求对方协助我们去取会4800元的租金,对方也爽快地答应。这时候,我掏出手机,问主管,难道你不知道业主与放租人不一致时,需要出具政府公证处的公证书吗?对方以为我要作录音,马上掉头回避,就说不就是有那个咯!我追问,那个是什么?!还是那句,“不就是那个咯!”作贼心虚,表露无遗!我很清楚,跟中介交锋是不可能的了!就算有理在我方,但面对的是无赖。什么是无赖?无赖是无道理可讲!而我们目前要做的,是把损失减到最低,把4800元的房租追回来,至于1000元的中介费,我未必能讨回,但凭主管那个鸟态度,我下决心,讨不回我也不会就这样让他如此羞辱!

                 于是,我们和负责这桩交易的两名中介,打车前往房租人的住处,希望能在今晚把事情解决掉。坐在前往的的士里,我感觉沮丧,一个是觉得被人耍了,第二个是觉得对不起男友:中介是我找的,房子是我找的,而因为我的大意而导致他的钱被坑了,我觉得非常抱歉,也不知道能否讨回,眼泪差点没流下。

                 经过寻找,我们终于找到放租人的住所,上楼梯时刚好遇上此人,而对方见避无可避,也同意到楼下解决。我们直达主题,指出对方没有房屋的直接使用权而导致我们遭遇这桩事情,对方倒爽快同意退回租金,但对于他其实需要负一定责任的中介费,对方不愿承担,这点,我已心中有数,但料想对方既然肯退回,而且态度尚可,我也放他一马,而且,我始终认为,中介应该承担最大责任!

                 退款很快就办妥,此时,中介竟要求我们把当初签定的租凭合同交换给他们。我们觉得十分无理,感觉对方是想毁灭证据,防我日后投诉。对方解释是,因为已经解约,所以要把合同收回,我们说,合同是一式三份,你方本已有一份,而且现在进行的程序是我们和业主的事,与你们无关,你们的要求非常无理,我们拒绝交还!中介无言以对,这时我不想为难对方,其实也知道他们真的什么都不懂,不专业,而导致这宗事情发生,但他们现在帮我一同找回业主,无论如何,我还是对他们说感谢,对我之前在他们面前大发雷霆说抱歉,对他们说,也知道他们只是打工,替人做事。而我所气愤的,是事后中介主管的处事方式及其无赖态度,也因为这样,激发我要投诉到底的决心!

(待续)
2011/05/18回复
                   投诉

                     之前咨询过的所有人:律师、中介、街道租凭办工作人员,他们都一致认为,能讨回房租是一定的,但要回中介费是不可能的任务;而投诉到房屋管理局,是最后的一着,也是最无奈的一着。按他们的了解,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低下,怠慢,而且金额不大,重视率也不大。而平时看新闻,或到政府部门办小事,效率态度的确不敢恭维。

                     所以,我没有第一时间去考虑用最后一着,而是打电话上G4,上南都,试图让这类事件得到媒体的重视。因为从这件事,中介的态度以及处理方式让我知道,广州的中介大部分都不专业,不负责,而且可能由于监管问题,以及大多数受害人都抱有息事宁人的态度,少人投诉反映,而导致中介如此嚣张横行。在不懂法规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打开门做生意,骗一个算一个,骗不到算你走运!

                     估计是因为金额小,报道价值不高,两者都没有再联系我。本来还有今日一线和新快报,但我不想一拖再拖,浪费时间了,既然媒体不重视,别人不能依靠,我就踏上了投诉之路。
2011/05/19回复
                投诉 2

                  通过朋友留给我的电话,联系相关部门,却发现电话一直是处于忙音状态;BAIDU搜索房管局的投诉电话,没有结果;114查询的号码,经过多番努力,终于打通了。对方接听时一片茫然态度,说我打错电话;我马上追问是不是房管局的电话,对方又说是!这下到我茫然了。原来不是投诉区的部门,我马上追问如何投诉,对方丈二金刚一段时间后,找其他人来解答;另一个来接听也金刚上身,又找另一个过来接力……我当时都已经有泄气的感觉,觉得大家说这是不得已的一着,果然不是瞎说的!

                   终于来了个“专业人员”,对方说要投诉,必须把你要投诉的对象过程等详细情况资料备好,写信上访。上访?!我的天!至于那么复杂吗?是的,投诉的第一步,而且是必须步骤。怪不得怪不得,一听到投诉要做上访程序,有多少人会为那点气头事去搞那么复杂的程序呢?就这一关,已经把一半受害人给拦下来了。对方继续说,房管局门口有个上访处,你在工作时间把上访信送去,就可以了。我问,那投诉程序要进行多久呢,对方说,这要走程序咯,一步步来咯……我晕,不幸言中,虽然早就被告知,早就有心理准备。

                   我想大家都知道,政府部门上班时间,大家都在上班,政府部门下班了,大家仍然在上班,你要上访,必须请假;这样,剩下的一半受害人又被打下一半。还有,你必须是个有耐性的受害人,能经得起等待再等待……
2011/05/19回复
                  信访路  2
                  
                   带上所有投诉文件,我走进了位于豪贤路的房管局大厅,前台人员告知,上班时间是下午2点,但我可以先登记,而我投诉中介的话,3楼一个中介投诉部门,我直接上去即可,不需要去信访部的。

                   2点整,我走入3楼的中介投诉办公室,可能因为我实在太早,工作人员才刚好收起床铺(午睡),这时我敲敲门,一把不大友善的女声问:“咩事啊?!”我说是来投诉中介的,请问现在方便否。还是那句“咩事吖”!我进去,把信递交,看对方反应,可能是睡意未醒就被人过早骚扰,对方招呼一句“讲啦”!于是我就把事情大致交代下,对方把信收下,并复印我的证件。当我问及,事情要什么时候才有答复,答曰一个月内答复。完毕。

                   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态度似乎还没有大排档上菜的大婶好,从头到尾,一句客气的礼貌用语是欠奉。最简单的“你好”,“再见”,就算你到M记不买东西,时薪才几块钱的工作人员都会跟你讲。但毕竟对方收了我的信,我还是由衷地感谢,冀望对方会帮我处理事情。

(待续)
2011/05/19回复
silvermaggie:
会不会真的报警了会比较容易追讨回来呢?
查看原文
5000元以上,差人是会立案,但其实只不过起到吓人的作用。
2011/05/19回复
rachelwang688:
好像有个中介管理所可以投诉的
查看原文
是的,我就是通过这个部门进行投诉。
2011/05/19回复
                   等待

                  虽然对方说一个月内答复结果,但我已经做好了等待一个月的准备。这不能怪政府部门办事缓慢,只能怪我太以气用事。那家中介就在我们家附近,基本上每天都会路过,试想下那是什么样的滋味。男友甚至动过要跟对方打官司拼过的念头,因为胜券在握,而又的确吞不下那口气。当然,拿真金白银出来打官司是不现实的,我的决定是,这样投诉上去,如果中介管理所在这样的情况下都没有一个公证的判决,我会继续一级级投诉上去。

                   5月头刚好是劳动节假期,于是我沉住气,直到公务员假期都放完,也即是5月5日,一个月的限期过去有多了,如我当初料想的,中介所并没有按时在一个月内答复我,估计是公务事太忙!于是我直接打电话去查询,由于当初没有掌握到中介所的具体电话,我还是查114,这次查到了房管局信访投诉中心的电话,我的决定是,打上去交代原由,然后连带中介和中介管理所一同投诉!投诉中介的不合法操作!投诉中介管理所的监管及办事不力!

                    投诉中心电话打通后,对方态度很好,简单了解了情况后,就告诉我,中介事务不归他们管辖,请我打另一电话;拨通另一个电话,对方又了解了一轮情况后,又告诉我,此事也不归他们管,给我“真正”的中介所的直线电话。我有点火了,但还是忍了,求人办事是这样的了,毕竟人家态度还行,比起当初接待我的中介所工作人员,是个大反差。

                    第三个电话,对方又一轮了解情况,并且询问我递交办理的时间,人名,然后语带慌张地再次询问,从对方的反应,我能感觉到,这件事并没有处理,甚至貌似放丢了。意料中!这时,对方唤来另一人,应该是主管人员之一,对方态度很好,在了解了大致情况下,对我说会尽快联系我。“有多快?”“会尽快的!”

                   (待续)
2011/05/23回复
ds520802:
中介是坏人,两头吃的!我也领教过,但是我比较谨慎,所以几次脱险!大伙想想,做无本生意的人,会是什么善男信女吗?所以在成交前,中介所说的一切都不能轻信,所有纸质的东西都要看得清清楚楚!
查看原文
我爸爸当时知道中介要把放租人的中介费算到我们头上已经说,不可能的,本来房租人让他们放盘,已经是给钱他们口袋了,根本就不用任何成本。还要收钱,还要算到我们头上,摆明就是看到我们啥都不懂。
2011/05/23回复
                等待    2

                当天下午,接到了X富总公司的电话,对方说收到中介所的投诉,特意打来了解事情的经过。在了解过程中,对方也想把责任转移到放租人身上,指其签定了具结书,而上面有条款是责任由其承担,我当即反驳,人是你们找来的,在房出租前没有了解情况,现在对方出了问题,而且是签约后不到两小时就马上出问题,我们不找你们中介还会找谁?!对方哑口。

                对方又辩称他们的同事说我们在签约前已经看过了公证书,我说,公证书是看过,但一定不是在签约前,而是在签约后,出了问题,我们上门追讨租金时对方才拿出来给我们看,而且对方是没有直接使用权,只有共同使用权,所以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我们是与他们中介一共4人在当时的环境下看到公证书,而并非在签约前就看到,如果我们是签约前看到,就根本没有必要浪费时间浪费表情去投诉,也只是我们倒霉、愚蠢而已!

                这时,对方承诺会尽快处理,尽快给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当时是星期4,去掉周末两日,好,我给3天工作日时间,一单如此简单的小事情,已经拖了1个多月,我再给多3天,这是我的底线,也是我的忍耐度!

              (待续)
2011/05/23回复
ds520802:
找政府部门办事,一个字难!我之前打过一单很简单的劳动纠纷官司,结果在仲裁都跑了很多次。到法院也是一拖再拖!总之这年头什么都得有人!加上涉案金额不多,这些地方更不会重视的!
查看原文
政府部门:效率低,部分人素质差。但我尚算幸运,虽然遭遇素质低的人,但后来负责的工作人员态度和效率都可以。
2011/05/24回复
             等待   3

             从星期四那个沟通电话开始,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到了,如我所料,中介所与X富公司并没有联系我。好,我就当周末两天是休息天,到星期二,我真TMD要发飚了!

            星期二,待政府部门上班时间一到,我就打电话上去,同样是上次那位负责人接听,对方居然语带惊奇地问,不是已经解决了吗?!还说,X富已经对其反馈跟我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把租金退回!我的火都来了!对方除了那通了解电话外并没有再联系过我,还说什么和解,退款!无中生有!我的估计是,对方对中介所还是有忌畏,所以先敷衍了中介所,而我这边,估计我只是个小角色,小市民,拖字诀绝对适用。这时那位负责人说再联系对方,了解清楚事情。

            收线后,越想越气,觉得X富的人天真、素质低,居然以为对中介所撒个谎,居然以为我会傻傻地等!巨蟹座的人,是能随便乱忽悠的吗?!我决定直接打电话上X富总公司的投诉电话,把事情扬上去!

(待续)
2011/05/2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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