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广州的房子租给了一对夫妻,签了2年合同,到现在已经一年半了,他们在我们房子里生了小孩现在我们由于工作原因,要回广州去了, 提前了一个半月通知她,然她找房子换,说我们要回去了。结果他们死活不肯,硬是要我们继续租给他们,否则就要我们双倍赔违约金(说是合同上写的。我的合同放老家了,没在手上),我说我们也没办法,必须回去了。哎,真头疼,遇到这样的租户,我头都大了,我已经提前这么久通知她了。况且我们这一年多的租金都很便宜。该怎么办?双倍赔钱?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