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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的海伦春天,JMM要小心啊~~~

1346699房产楼市

在妈网也潜伏了好久啦,但是最近一件很气氛的事情让我无法平息,写出来和众多JMM一起“共勉”。
“首付15万提前十年享大三房”多么响亮的口号,多么的诱人,唉~~~~
一直想要买房子,但是自己也没太多时间去看,终于碰到一个好的机会参加了妈妈网7月的的“海伦春天”看房团,当时被他们诱人的广告词吸引了,于是便兴致勃勃的参加了。
活动当天好是热闹,人山人海(可能是新开楼盘的缘故吧),首先去到听销售们介绍沙盘,然后观看了样板房,看了之后觉得还算满意,销售们一直在那里忙着给大家算钱,忙的不亦乐乎,自己也看这这里还不错,而且离自己上班的地方还算近,于是就找和销售聊了聊,销售一直在和我说要赶快啦,要不不快点下定就没啦,看着身边好多人自己也是心急,因为自己也是第一次买房,所以对很多东西都不是很了解,当时也是比较冲动,于是乎悲催的事情发生啦,因顾及自己看中的会被别人抢走便心急火燎的把他们的一个所谓的预购合同给签了,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汇完“定金”(当时被销售催着说一定要先付3万的定金,但是身上资金不够,于是匆忙的就支付了一部分)后才仔细看合同,发现那里写着“定金一旦支付不予退还”的字样,当时自己也没多想,因为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又跑过去付完了余款,并且即将签署认购书,但是因为当天有急事变和他们说明,让我第三天再去签署,但是付完款后的晚上更悲催的事情发生啦,家里因为需要资金流转让我汇一笔款项回去,但是自己如果汇款回去就没法交付首付啦,但是还是家里重要,于是就给家里汇款过去,晚上电话给销售说明了我的具体情况,说可能因为我这边暂时不够首付的款项,想撤销那个预购并且退还定金,但是当晚销售很不耐烦的对我说,请你仔细看好合同,我们是不退还定金的(但是签预购合同的时候,销售根本没给我标注并且说明这件事情,自己也是第一次购房不是很清楚这些事情),结果听到后我但是气愤啊,3万块啊,虽然不是很多,但是也是辛苦赚来的啊,于是第三天又跑到他们那边和销售以及他们的那里的领导理论,我还很生气的和他们说要投诉他们,要报纸报道他们,结果他们一个貌似领导的人说,“你去吧,我们不怕这个”,当时听到这个我是火冒三丈啊,这是多么严重的一件事情在他们眼里却如此“轻如鸿毛”,但是又有事情,所以先回到了公司,但是这口气我一直咽不下去,但是找了好几个朋友和电话咨询都表示不好做,于是自己也有点心灰意冷,但是另外一件事情激发了我的怒气,就是付完定金的一周后,那个接待我的销售告诉我,他们要解除我预定的那套房子,要卖给其他的购房者,当时我就气了,为何我还没取消我的预购,他们就直接将我预购的房子又重新给到别人, 而我的3万定金却石沉大海呢,这是什么道理,我觉得这样是不是有些欺骗购物者呢。
讲完我的遭遇,于是就想到万能的妈网,让JMM一起来看看这些无良的开发商,看看这些唯利是图的售楼小姐们的嘴脸,同时也给我讨个公道,JMM们一起来批判这些不公平事件吧,让他们知道万能妈网的力量,不要去参加这些“海伦春天”等恶毒开发商的售楼活动以免上当受骗啊~~~~
为帮助JMM,我特意百度了几个名词,大家多注意啊:
ps: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20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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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明月:
大家以后买房还是要做足功课啊,贸然下手吃亏的只有自己啊!
查看原文
恩,引以为鉴啊!!!
2011/09/05回复
niathwqniathwq板凳
转名,让别人买还是可以的
2011/09/05回复
购房合同的确是霸王条款,购房者是没有协商余地的,这的确令人气愤。不过谁让这是咱们的国情呢?

只能是购买时多留心,并且确定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
2011/09/05回复
icericer5楼
帮你顶吧, 我们是弱势群体
2011/09/05回复
天天去销售中心蹲点,其实也不能全怪人家开发商,和销售好好沟通一下,转名是可以的
2011/09/05回复
只要拿出去的钱,一般都是没退的
2011/09/05回复
都怪你自己之前没弄懂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2011/09/05回复
LZ说的这点,不只海伦春天,而是那一个房地产商都一样,一但签了合同,钱是不给退的。
2011/09/05回复
仅凭以上文字并不觉得开发商有多大问题啊,这些伎俩应该是众人皆知吧,买房这么大的事楼主自己不好好把握怪不得别人,自己签了预售合同交了定金现在主动毁约还要退还定金,可能吗?
2011/09/05回复
乐音钢琴调律:
天天去销售中心蹲点,其实也不能全怪人家开发商,和销售好好沟通一下,转名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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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进去的钱出不来咯!!
2011/09/05回复
怪阿姨:
都怪你自己之前没弄懂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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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警戒JMM啊,要多多注意咯!
2011/09/05回复
iwsamltly:
仅凭以上文字并不觉得开发商有多大问题啊,这些伎俩应该是众人皆知吧,买房这么大的事楼主自己不好好把握怪不得别人,自己签了预售合同交了定金现在主动毁约还要退还定金,可能吗?
查看原文
所以要以自己的案例来让更多的JMM多多注意,以后要想好、看好再选择哟,不要太过放松!
2011/09/05回复
希望楼主能得到一个公平的解决办法吧
2011/09/05回复
海伦春天的,我也去看过,觉得周围工厂太多了,
2011/09/05回复
moyemoye16楼
newboy:
订金可退,定金不可退!自己要注意些情况!我觉得楼主其实应该也有自己的不方便说出来的原因!家里需要钱导致没钱付首付应该只是个借口。老实说这种情况,法律确实不会支持楼主的。毕竟,楼主是成年人,在做决定的时候,应该先了解清楚情况并对未来的支付能力有一定掌控。
查看原文
汗,我一直都记反了,以为定金可退,订金不可退
2011/09/05回复
乐呵(^ω^):
希望楼主能得到一个公平的解决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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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公平的处理方法,我就不会这么的郁闷咯
2011/09/05回复
wumin3504:
海伦春天的,我也去看过,觉得周围工厂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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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忘记咯,当时都在里面看的!
2011/09/05回复
moye:
汗,我一直都记反了,以为定金可退,订金不可退
查看原文
这个可不能记错哟,到时就和我一样悲催咯~~~
2011/09/05回复
文文M文文M20楼
你们这边都没协商好到底是买还是退,他那边怎么可以将房子另外卖给别人,这点有问题。楼主是不是没有表达清楚啊。
2011/09/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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