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范的月嫂公司都有为月嫂和雇主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意外险,主要是为月嫂在工作过程中的人生意外和因月嫂工作失误而度至雇主的受伤及财产损失的保障。另外,月嫂公司为了减低风险,对月嫂培训是十分严格和谨慎,特别是对BB护理安全问题上的更特别强调小心。有些月嫂公司是临生产的时候才见到人,有些月嫂公司就可以下订前与月嫂见面,但如果产妇的预产期不准或月嫂有特殊情况的话就安排同等级的月嫂作后备。
我周日一连看了三家月嫂公司,发现家家的合同文本都不同,都是自定的。我觉得有些内容不完善,保障月嫂及公司的条款多了些,能不能附加一些条款,例如,月嫂在雇主家意外受伤怎么办,比如她自己摔伤、烫伤;或一时难以判断是个人原因还是雇主原因的又怎么办?月嫂工作失误造成产妇或BB受伤怎么办?我问月嫂公司,他们都说月嫂是专业培训的,还没出过类似问题,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真出了事双方扯皮多麻烦呀。
请问有经验的JM们,你们是如何签月嫂合同的,除了我想的这两点还补充了哪些条款?
另外,JM们交了订金后,是不是临到生产签约时才见到人,之前能不能先与月嫂见面谈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