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要求解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看看合同条款;要求解约就得按照合同执行一切相关事宜,并按照合同陪付违约金。
7月30日收到甲方发来的要求解约的信息,于7月31日晚上在现场清点材料[材料由甲方承诺购买]与项目数量,当晚由甲方开车把施工方的工具等其他东西送回去,并收回一套钥匙。当晚施工方连夜在凌晨一点三十四分把费用清单发给甲方。多日后甲方致电施工方商量看能不能再回去继续施工,我方拒绝,解释后不听 收线。
自开工以来 进展顺利 直到2012年7月11日下午管理处查看后发现阳台墙被扩宽,马上下整改通知书,并派保安清场,把我方人员清出小区。7月12日早上我方人员继续去开工。门卫接到通知不让我方进入,整个小区保安联动盯我们,并派一位保安人员跟着我方。给甲方电话,说过来处理,等到下午一个电话不来了。7月15日下午甲方确定明日可以去水电施工,我方已经安排好人员{由甲方人员开车到着我方人员进去}甲方当晚10点一个电话解释后说明天不过去了,先这样子;7月30确定明日可以去水电施工,我方也安排好人员{由甲方人员带我们进去}甲方当天下午发来信息说觉得麻烦,水电不做了 明天见面结算。
水电费用清单是按照合同约定 项目单项X人工单价=总价 再减去倒欠日工=实际总价。水电施工项目已经全部开好线槽并暗埋好底盒,准备做管放线了 差3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后来遇保安清场 门卫又不让进入,无法再继续进行施工了。8月12日接到一个不知名的人士来电,手机尾号为3585的人士要求和我方去现场清算[我方于2012年8月1日凌晨一点三十四分把费用清单发送给甲方,按照合同约定 收到清单后5天无异议侧视为同意] 该人士说了让人可敬的水电计价方式 ‘按照开槽的米数给你们算 打了多少米槽就给你们多少钱的计价方式 无视施工方的作业成果 我方不同意这种计价方式 对方回应 那就和我们打官司喽’
我方按图纸施工 按照合同执行施工程序 管理处的处理方式使我施工方无法进行施工。
8000元的首期费用{403/503拆墙 403/503砌墙/批荡修补 购买其他材料 运输费用 搬运费用 工人工资 根本不够付 我啃了} 编号为GZZSL-12-07合同/预算单/解约费用单 一起上传。 该合同 事宜已经作法院起诉处理。
合同编号为GZZSL-12-07 后续应收款将全部赠给广州妈妈网 爱心捐助区。
23号实况更新,附照片。工地停工,给未装修MM建议。
671367装修家居
简单概括:42方房子,半包工包料合同款2.5W,已付8000,被拖延23天,未任何诚恳解决,浪费极其宝贵的时间。
事由过程:
6月20号,施工许可证下来,交了装修押金5000,预付工程款8000,将工地交给工头,之后施工顺利。
7月12号,莫名其妙收到管理处通知要求整改,跟工头商量先停工我去了解情况。
后来了解到虽然施工方案已注明此位置改动,但管理处工程部上门测量,工头隐瞒此位置拆除,管理处以未如实告知,要求整改恢复原状。出现此问题有2个原因,其一:管理处出尔反尔,置施工方案于无视;其二:工头现场未如实告知拆除位置。
本人为受害者,此差错造成装修押金5000被扣留。
出现问题,本人跟多次跟工头协商是否有折中替代方案,但工头除了让本人与物业沟通其它未再给意见。
7月26号,跟工头电话问,是否可以安排工人周末(28、29号)过来继续水电施工?我可以在现场协助,答复要商量。
7月28号,追问工头是否能确认了,我好安排。答复未知,等消息。
7月30号,告知31号可以施工,但要我全天陪同。考虑之后,觉得这样的施工对彼此都很麻烦,跟工头商议或者停工结算吧。
7月31号,双方协商本着互相理解达成统一同意,停工结算。当晚,本着既然结算也不要影响工头其它工地开始,同意其带走贵重工具,只留下2付简易梯子。工头曾说接下来可能得帮楼下一邻居装修,当时还跟工头说如果不急着,就放我家,需要时联系我上门取即是。然后清点剩余材料,请工头附近酒楼吃饭,想着都是在妈网认识,合作不成也好聚好散。饭后,车送工头(工具)回家。各位可以看看,若停工结算非双方共同达成意愿,哪家业主能如此???
8月1号,收到停工结算清单,明确告知工头结算水电只扣除欠3天工日不合理,要求要么继续履行合约,要么双方现场复核工程量按实结算解约。工头以其它工地忙这边工地小拒绝过来开工,以忙未明确何时按实测量就挂了电话。未任何解决问题时间答复,单方停工,延误业主工地10天。
一直到8月12号,居然短信提出要业主按他单方结算清单继续付款,并讨要违约金+延误工期费约5000。当即电话工头,需现场复核结算,工头拒绝,居然还提出个5天无异议,业主需按他单方清单付款。荒唐,完全无视8月1号,业主明确提出结算异议及要求继续施工要求。
截至8月23号,业主已多次催促工头是继续施工还是上门按实结算,现场协商解决,未收到正面答复。未现场复核工量解约,工头违约停工23天。
业主已支付约35%工程款8000,半包工包料合同总款约2.5W。实际开工量拆除、砌墙、水电开槽。
1、业主损失:装修押金5000+房子空置费(2000+2000)+被延误费用2500(合同款10%)=11500
2、未经业主同意现成确认,擅自拆除合约外工地墙体,造成严重浪费损失。(装修押金5000)。=5000
3、恢复合约外被拆除墙体费用。
鉴工地被拖延浪费23天,且未收到任何诚恳解决问题答复。现在妈网公开要求:
1、协商,约业主复核工地按实结算工量,8月24号中午前,解约清场。
2、本人保留追讨施工操作不当造成的押金、房子空置费、延误费、擅自施工造成的严重浪费及附带的责任损失费用。
3、恢复合约外被拆除墙体。
逾期,不再接受协商处理。仲裁或诉讼解决。请妈网小编保留本帖,谢谢!!
结果:
(待补充)
2012/06/04
全部回帖

小树人:
单方要求解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看看合同条款;要求解约就得按照合同执行一切相关事宜,并按照合同陪付违约金。7月30日收到甲方发来的要求解约的信息,于7月31日晚上在现场清点材料[材料由甲方承诺购买]与项目数量,当晚由甲方开车把施工方的工具等其他东西送回去,并收回一套钥匙。当晚施工方连夜在凌晨一点三十四分把费用清单发给甲方。多日后甲方致电施工方商量看能不能再回去继续施工,我方拒绝,解释后不听 收线。自开工以来 进展顺利 直到2012年7月11日下午管理处查看后发现阳台墙被扩宽,马上下整改通知书,并派保安清场,把我方人员清出小区。7月12日早上我方人员继续去开工。门卫接到通知不让我方进入,整个小区保安联动盯我们,并派一位保安人员跟着我方。给甲方电话,说过来处理,等到下午一个电话不来了。7月15日下午甲方确定明日可以去水电施工,我方已经安排好人员{由甲方人员开车到着我方人员进去}甲方当晚10点一个电话解释后说明天不过去了,先这样子;7月30确定明日可以去水电施工,我方也安排好人员{由甲方人员带我们进去}甲方当天下午发来信息说觉得麻烦,水电不做了 明天见面结算。水电费用清单是按照合同约定 项目单项X人工单价=总价 再减去倒欠日工=实际总价。水电施工项目已经全部开好线槽并暗埋好底盒,准备做管放线了 差3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后来遇保安清场 门卫又不让进入,无法再继续进行施工了。8月12日接到一个不知名的人士来电,手机尾号为3585的人士要求和我方去现场清算[我方于2012年8月1日凌晨一点三十四分把费用清单发送给甲方,按照合同约定 收到清单后5天无异议侧视为同意] 该人士说了让人可敬的水电计价方式 ‘按照开槽的米数给你们算 打了多少米槽就给你们多少钱的计价方式 无视施工方的作业成果 我方不同意这种计价方式 对方回应 那就和我们打官司喽’我方按图纸施工 按照合同执行施工程序 管理处的处理方式使我施工方无法进行施工。8000元的首期费用{403/503拆墙 403/503砌墙/批荡修补 购买其他材料 运输费用 搬运费用 工人工资 根本不够付 我啃了} 编号为GZZSL-12-07合同/预算单/解约费用单 一起上传。 该合同 事宜已经作法院起诉处理。合同编号为GZZSL-12-07 后续应收款将全部赠给广州妈妈网 爱心捐助区。
查看原文单方要求解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看看合同条款;要求解约就得按照合同执行一切相关事宜,并按照合同陪付违约金。
7月30日收到甲方发来的要求解约的信息,于7月31日晚上在现场清点材料[材料由甲方承诺购买]与项目数量,当晚由甲方开车把施工方的工具等其他东西送回去,并收回一套钥匙。当晚施工方连夜在凌晨一点三十四分把费用清单发给甲方。多日后甲方致电施工方商量看能不能再回去继续施工,我方拒绝,解释后不听收线。
事实:
8月1号,在外开会,短信问清算单如何?答复让我看过邮件再说,当时已经隐约觉得不妥。
8月2号,看到邮件,当即9点46分电话给工头,不同意此结算,要求按实现场测量结算。当时电话已经说过,按工头扣除3个工作日600块算法,另外找人根本不可能600完成全部水电作业。要求,现场复核按实测量结算,要么,完成水电部分按完工结算。工头拒绝,并明确说不管如何肯定不会再过来施工,对复核结算只简单说他忙一年有200多万工程量再约咯。是,我工程量很小,要看不上我在妈网的贴,也别短我主动找我。
至此,一直到8月11号未再过来施工也未上门复核结算。清单结算我都未认可,工头单方违约停工。
自开工以来 进展顺利 直到2012年7月11日下午管理处查看后发现阳台墙被扩宽,马上下整改通知书,并派保安清场,把我方人员清出小区。7月12日早上我方人员继续去开工。门卫接到通知不让我方进入,整个小区保安联动盯我们,并派一位保安人员跟着我方。给甲方电话,说过来处理,等到下午一个电话不来了。7月15日下午甲方确定明日可以去水电施工,我方已经安排好人员{由甲方人员开车到着我方人员进去}甲方当晚10点一个电话解释后说明天不过去了,先这样子;7月30确定明日可以去水电施工,我方也安排好人员{由甲方人员带我们进去}甲方当天下午发来信息说觉得麻烦,水电不做了 明天见面结算。
事实:出现停工整改非本人原因,而是物业及工头过错。
6月20号,施工许可证下来,交了装修押金5000,预付工程款8000,将工地交给工头。
7月12号,莫名其妙收到管理处通知要求整改,跟工头商量先停工我去了解情况。
后来了解到虽然施工方案已注明此位置改动,但管理处工程部上门测量,工头隐瞒此位置拆除,管理处以未如实告知,要求整改恢复原状。出现此问题有2个原因,其一:管理处出尔反尔,置施工方案于无视;其二:工头现场未如实告知拆除位置。
本人为受害者,此差错造成装修押金5000被扣留。
出现问题,本人跟多次跟工头协商是否有折中替代方案,但工头除了让本人与物业沟通其它未再给意见。
7月26号,跟工头电话问,是否可以安排工人周末(28、29号)过来继续水电施工?我可以在现场协助,答复要商量。
7月28号,追问工头是否能确认了,我好安排。答复未知,等消息。
7月30号,告知31号可以施工,但要我全天陪同。考虑之后,觉得这样的施工对彼此都很麻烦,跟工头商议或者停工结算吧。
水电费用清单是按照合同约定
项目单项X人工单价=总价 再减去倒欠日工=实际总价。水电施工项目已经全部开好线槽并暗埋好底盒,准备做管放线了差3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后来遇保安清场 门卫又不让进入,无法再继续进行施工了。8月12日接到一个不知名的人士来电,手机尾号为3585的人士要求和我方去现场清算[我方于2012年8月1日凌晨一点三十四分把费用清单发送给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到清单后5天无异议侧视为同意] 该人士说了让人可敬的水电计价方式 ‘按照开槽的米数给你们算
打了多少米槽就给你们多少钱的计价方式
无视施工方的作业成果
我方不同意这种计价方式对方回应 那就和我们打官司喽’
我方按图纸施工 按照合同执行施工程序 管理处的处理方式使我施工方无法进行施工。
事实:
哪条合同约定说水电部分结算按总价-欠工作日=结算价???翻来大家看看。水电只开槽放电底盒,就这样的工量只简单按工作日扣除3天600。如果哪家像我家这般,600让你完成全部水电施工,你做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8月1号,当即电话,要结算解约也可以,要么水电完工结算,要么按实结算,不然按合同继续施工。什么5天无异议,简直可笑。
8月12号,让朋友给工头电话到现场按实清算,就一个毛胚房几乎未真正施工有多少工量一目了然。谁都不用糊弄谁,这里工头、有装修业主也很多。工头不止未上门,居然还说什么5天无异议,单方违约停工12天,还要我按清单付款。
8000元的首期费用{403/503拆墙 403/503砌墙/批荡修补 购买其他材料 运输费用 搬运费用 工人工资 根本不够付 我啃了} 编号为GZZSL-12-07合同/预算单/解约费用单
一起上传。 该合同 事宜已经作法院起诉处理。
事实:合同只签署503施工。任何超过合约外施工将追究责任方责任。
403,本人拟出租或出售,跟工头交代只按最小变动处理。多次跟工头交代只需把原厨房拆除,做厕所、厨房砌墙。但工头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拆除阳台连接墙。给业主造成施工违规,另将被扣除押金5000。本人将追讨此部分违规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别说什么工资够不够,私自啃??按实结算,谁都不用委屈,如果本人蛮不讲理,克扣合理人工,你也不会两次本人发贴都主动找我,第2次,一上门,我就清楚告诉你,也说希望2次合作一样好头好尾。施工现场没有任何暗埋施工,毛胚有多少工量测量一目了然,多次催促未果,不止没上门复核结算,造成工地延误浪费22天,赔偿违规施工损失。这会还有理了,呵呵!!
7月30日收到甲方发来的要求解约的信息,于7月31日晚上在现场清点材料[材料由甲方承诺购买]与项目数量,当晚由甲方开车把施工方的工具等其他东西送回去,并收回一套钥匙。当晚施工方连夜在凌晨一点三十四分把费用清单发给甲方。多日后甲方致电施工方商量看能不能再回去继续施工,我方拒绝,解释后不听收线。
事实:
8月1号,在外开会,短信问清算单如何?答复让我看过邮件再说,当时已经隐约觉得不妥。
8月2号,看到邮件,当即9点46分电话给工头,不同意此结算,要求按实现场测量结算。当时电话已经说过,按工头扣除3个工作日600块算法,另外找人根本不可能600完成全部水电作业。要求,现场复核按实测量结算,要么,完成水电部分按完工结算。工头拒绝,并明确说不管如何肯定不会再过来施工,对复核结算只简单说他忙一年有200多万工程量再约咯。是,我工程量很小,要看不上我在妈网的贴,也别短我主动找我。
至此,一直到8月11号未再过来施工也未上门复核结算。清单结算我都未认可,工头单方违约停工。
自开工以来 进展顺利 直到2012年7月11日下午管理处查看后发现阳台墙被扩宽,马上下整改通知书,并派保安清场,把我方人员清出小区。7月12日早上我方人员继续去开工。门卫接到通知不让我方进入,整个小区保安联动盯我们,并派一位保安人员跟着我方。给甲方电话,说过来处理,等到下午一个电话不来了。7月15日下午甲方确定明日可以去水电施工,我方已经安排好人员{由甲方人员开车到着我方人员进去}甲方当晚10点一个电话解释后说明天不过去了,先这样子;7月30确定明日可以去水电施工,我方也安排好人员{由甲方人员带我们进去}甲方当天下午发来信息说觉得麻烦,水电不做了 明天见面结算。
事实:出现停工整改非本人原因,而是物业及工头过错。
6月20号,施工许可证下来,交了装修押金5000,预付工程款8000,将工地交给工头。
7月12号,莫名其妙收到管理处通知要求整改,跟工头商量先停工我去了解情况。
后来了解到虽然施工方案已注明此位置改动,但管理处工程部上门测量,工头隐瞒此位置拆除,管理处以未如实告知,要求整改恢复原状。出现此问题有2个原因,其一:管理处出尔反尔,置施工方案于无视;其二:工头现场未如实告知拆除位置。
本人为受害者,此差错造成装修押金5000被扣留。
出现问题,本人跟多次跟工头协商是否有折中替代方案,但工头除了让本人与物业沟通其它未再给意见。
7月26号,跟工头电话问,是否可以安排工人周末(28、29号)过来继续水电施工?我可以在现场协助,答复要商量。
7月28号,追问工头是否能确认了,我好安排。答复未知,等消息。
7月30号,告知31号可以施工,但要我全天陪同。考虑之后,觉得这样的施工对彼此都很麻烦,跟工头商议或者停工结算吧。
水电费用清单是按照合同约定
项目单项X人工单价=总价 再减去倒欠日工=实际总价。水电施工项目已经全部开好线槽并暗埋好底盒,准备做管放线了差3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后来遇保安清场 门卫又不让进入,无法再继续进行施工了。8月12日接到一个不知名的人士来电,手机尾号为3585的人士要求和我方去现场清算[我方于2012年8月1日凌晨一点三十四分把费用清单发送给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到清单后5天无异议侧视为同意] 该人士说了让人可敬的水电计价方式 ‘按照开槽的米数给你们算
打了多少米槽就给你们多少钱的计价方式
无视施工方的作业成果
我方不同意这种计价方式对方回应 那就和我们打官司喽’
我方按图纸施工 按照合同执行施工程序 管理处的处理方式使我施工方无法进行施工。
事实:
哪条合同约定说水电部分结算按总价-欠工作日=结算价???翻来大家看看。水电只开槽放电底盒,就这样的工量只简单按工作日扣除3天600。如果哪家像我家这般,600让你完成全部水电施工,你做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8月1号,当即电话,要结算解约也可以,要么水电完工结算,要么按实结算,不然按合同继续施工。什么5天无异议,简直可笑。
8月12号,让朋友给工头电话到现场按实清算,就一个毛胚房几乎未真正施工有多少工量一目了然。谁都不用糊弄谁,这里工头、有装修业主也很多。工头不止未上门,居然还说什么5天无异议,单方违约停工12天,还要我按清单付款。
8000元的首期费用{403/503拆墙 403/503砌墙/批荡修补 购买其他材料 运输费用 搬运费用 工人工资 根本不够付 我啃了} 编号为GZZSL-12-07合同/预算单/解约费用单
一起上传。 该合同 事宜已经作法院起诉处理。
事实:合同只签署503施工。任何超过合约外施工将追究责任方责任。
403,本人拟出租或出售,跟工头交代只按最小变动处理。多次跟工头交代只需把原厨房拆除,做厕所、厨房砌墙。但工头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拆除阳台连接墙。给业主造成施工违规,另将被扣除押金5000。本人将追讨此部分违规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别说什么工资够不够,私自啃??按实结算,谁都不用委屈,如果本人蛮不讲理,克扣合理人工,你也不会两次本人发贴都主动找我,第2次,一上门,我就清楚告诉你,也说希望2次合作一样好头好尾。施工现场没有任何暗埋施工,毛胚有多少工量测量一目了然,多次催促未果,不止没上门复核结算,造成工地延误浪费22天,赔偿违规施工损失。这会还有理了,呵呵!!
2012/08/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