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树人:呵呵 我们做的 甲方已经在7月30日要求停工结算了 2012年7月31日晚六点双方在现场清点项目数量和材料数量,大家吃完晚饭后业主当晚开车把我们的工具等东西送回去了。当晚按照预算单的约定把清单做好并发送。甲方收到项目清单后 不知道什么原因又想我们回去再施工。我们拒绝。 所以事宜一切程序按照合同执行。符合法律。
查看原文 呵呵,出来对话很好!停工不是我单方原因,虽然施工单已经注明改动位置,但物业以上门度量,未如实收取到该位置改动费用为由拒绝承认。工地从签合同交付工程款开始就交给了你,如果当时让物业按实测量收取垃圾中转费,也不会出现后面给我这么多的损失、麻烦。
7月30号,停工结算,是你要求后面的施工需要我全天陪同,这是超出合约范围。当即跟你说了,这样施工对双方都是麻烦,或者停工按实结算。7月31号,清点材料,工程量除了水电开槽,其它就是拆除、砌墙,可以实地测量结算。
好,让事实说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