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办理的是组合贷款,公积金+农业银行商贷,6月13日出了同贷书,但银行直接把同贷书给了业主,我们买家连同贷书的面都没见着。14日上午与业主一起去房管局递件,并交齐了首期。下午,业主突然说怕银行到时不贷款给我们,她收不齐余款怎么办,要求我们买方要在同贷书上签名。 请问业主这样的要求合理吗?签还是不签?想知道农业银行同贷书的样式。。。请各位MM帮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