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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的姐妹送支花给我婆婆吧。谢谢啦!
我婆婆曾洁萍,62岁,韶关人,因为食欲不佳呕吐,5月24日入住南方医院。住院前精神良好,头天还步行送孙子去上学了。结果住院后,越治越差,严重到6月3日开始小便失禁,神智不清,生活无法自理。6月5日还被医生强逼出院,理由是国家规定医保病人住院不能超过9天!!!6月6日凌晨呼吸骤停,后死亡。南方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是:不详!不详!我想请问我婆婆的主治医生南方医院心理睡眠科主任洪军教授和苏梅蕾医生:在你们信誓旦旦告诉我们婆婆没事,可以出院后不到六个小时就出事。这种已经康复让我们出院的鬼话,你们怎么能够说得出口,这是一条人命啊!是一个老人心爱的妻子,是两个儿子慈祥的母亲,是两个孙子慈爱的奶奶。在你们眼里,就这么卑微如蚁么。
我想问洪军教授和苏梅蕾两位医生:
1、为什么明知道病人心里脆弱,出院的通知未和家属进行沟通协商就直接通知病人。心理科医生只管用药物,不治疗心理么?
2、为什么病人出现日夜小便失禁如此严重的病情特征,在所有医院记录和出院记录中都没有提及,记录和治疗?用药引起的失禁能严重到病人神志不清到无法察觉自己尿床吗?
3、为什么用医保病人住院不能超过9天的谎言逼迫我们出院?
4、为什么在护工发现危情的时候。报告护士,护士查询不到病人的任何资料。无法进行处理。当时是凌晨3点,家属致电医生不接电话。两个主治医生都在家睡大觉呢。1个半小时后才送到急诊室,送去的时候已经没有自主呼吸,没有血压!
我家公至今以泪洗面,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一个多月了,南方医院至今为给出任何的解释和说明。这是一个多么高高在上的医院啊。血的教训提醒大家:选择医院千万擦亮眼睛,选择医生更是要万般小心。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求真相!医生负担自己该负的责任!钱一分不要。若有赔偿全部捐给慈善机构。中国的老百姓求一个真相咋就这么难呢?
希望大家顶起让更多的人看到!希望不再出现第二个曾洁萍!
媒体报道链接:
香港成报:http://www.singpao.com/laxw/layw/201207/t20120712_369437.html
信息时报:http://roll.sohu.com/20120712/n347949276.shtml
回复newboy:我非常希望医院的人能关注到这个帖子,出来说话!我发表的每一个字我都能够提供证据和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媒体报道前也会做相应的了解和取证,上面就有链接,可供查看。我们和医院的谈话录音有兴趣的话我也可以提供,时长接近2个小时,对我表述的所有事实都有阐述。
关于医院所说的积极回复,我在此反驳:从6月6日到现在7月13日,除了在母亲6月9日出殡前,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南方医院医务处张处长主动打了个电话给我家公表示会彻查此事之外。在这38天里,再没有人主动打过一个电话给我们,也没有给过任何解释,以及任何的书面说明。在6月6日第一次协商的录音中,客服部彭小红说10个工作日就会给我们调查结果,结果呢?到现在还是什么都没有!
关于赔偿,我在此反驳:6月7日,我们提出了103万的赔偿。6月8号,在我家公的授权下,我们再次到医院协商,我们就已经提出了新的诉求:1、求真相。2、求参加追悼会,求道歉。3、经济赔偿要求为本次住院费用,合计几千元。结果1、2被医院拒绝。在每次协商中,我们都反复强调我们不是为了钱。只要真相!为了表明立场。我们已经联系信息时报。自己出钱刊登声明:所有赔偿捐献慈善,一分不要!声明已刊登。信息时报,7月14日,B05版。

在此谢谢所有帮顶,送花,支持的姐妹!好人一生平安!
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