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他们公司由于股东原因导致运转出现问题,现在给他们放大假,通知写 是放一个月,至于几时上班或继续放到9月底再定,放长假呢个月只有当地最低工资8成,即1100*0.8=880。请问这家公司这样做合法不?另外朋友提到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这一个月内公司申请破产,员工不知道,到时赔偿问题点办?!望懂的MM支支招!谢谢!
问了下我老公1.由于公司原因放假,这样的放假,低于最低工资不合法;2.公司申请破产,而员工不知道,也根本没有支付到员工工资?这个有可能,但员工仍然可以要得到。“申请破产也必须支付员工工资”3.没有正常原因放这么时间假也是不允许的。要经过工会同意。像他们这种 情况 可以去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