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房产证上加另一半的名字,加名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086116谈天说地
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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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供月供。离婚后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自己也承担了月供,那么女方可分得此套房子除首付外的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七十不等。按每月的分担月供比例判定。举例子就是一套房子100万,男方婚前首付20万,婚后男女每月各承担1000月供。那离婚后此女可分得(100万-减去20万首付除以二分之一,等于40万。)。如果无证据证明女方承担了月供,而房子是婚后财产。离婚后女方可分担此套房子除成本外增值的部分百分之五十以内,一般都会判定百分之三十五。就是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证据显示是男方付的首付,而房产证上也有女方名字。这套房子买回来100万,首付20万。离婚后升值成150万。那女方可分的财产就是150万减去100万房子成本乘以百分之三十等于十五万。就是一套150万的房子,女方如果没有出首付,女方最后只能分到15万左右。这是大概的,要具体例子具体分析。
2012/10/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