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部分责任是中介的问题,12号我借到钱了就让她跟业主说好准备交易,特别提醒她让业主准备齐所有的资料,当时因为业主在外地出差,说好16号(星期六)去办理交易,到了15号业主说银行开给他的还清贷款的证明过期了,要重新办,21号一定可以交易,到了18号(星期天)中午说中介跟他说,因为他是香港人,要回香港开份婚姻证明,找香港的律师回广州公证什么的,他星期一马上回香港办,当时听了就晕掉了,后来中介又说不用办公证,说星期二就可以拿到,后来又说星期三可以拿到,昨天业主又说他在深圳很忙,如果今晚能回来就明天上午去办,回不来就星期一去办,就这样,拖了差不多半个月了,还好我的买家的贷款还没下来,不然我要交楼给他,自己真的是“瞓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