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58同城找到这样的工,2800元,(社保,加班费,其他支出杂费都不包)但在应聘简历上要写上上已含以上费用,上班时间8:30~18:00,周一至周六,我觉得时间太长了,老细话工作量不多,而且还说如果一年内辞职的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就没有了,我很纠结做不做,我辞职了快4个月,之前准备生二胎的,但很不幸,怀了后自然流了,现在不想日日在家,而且又没有钱用,但我老公同我D朋友都劝我不要做
最近在58同城找到这样的工,2800元,(社保,加班费,其他支出杂费都不包)但在应聘简历上要写上上已含以上 ...(如果一年内辞职的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就没有了)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就算事先说好也没有用.因为是不合法条文.别以为用人单位事先讲明就奈何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