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有买家或者炒家买了房,不办理过户,去公证处由卖家签订公证合同委托交易的事情。 现在我买了二手房,感觉不太满意,悔约不行,考虑到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首先帮卖家赎契,然后一次性交齐余款,不办理过户,房产证放我这,由卖家签公证由我全权处理,可行吗? 只是我的初步想法,没去沟通,也许卖家根本不同意这样做。想问问这样做到底有何风险?房产证在我这,业主对房能做什么呢?尽快将这套房出手 ,不求赚钱,只赚回中介费就行了 如果有很大风险,那些炒家怎么操作的呢
mengmengchang:房产证拿在手里也没用啊,人家一挂失,想卖就卖了,然后就好人间蒸发了。虽然你拿着公证书在手里可以后续索赔什么的,不过于事无补,没处找查看原文哇,房产证这么没用啊。真不知炒家怎么够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