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如果休产假期间,公司每个月给我发放了工资,然后我休完产假回来报销到的生育津贴比我产假期间领到的总工资高出1W多,那高出来的那部分钱是归公司所有还是个人可以追讨回来呢?因为休产假期间公司就没给我发全勤奖和餐费补贴,然后休完产假回来因我是哺乳期内要提前下班,公司单方便调了我的工作岗位还给我脸色看,还扣除了全勤奖+电话费等这些补贴,上一年的年终奖也因为我休了半年左右的产假只发了一半双薪给我。希望能得到各位大侠详细的答复,并列出相关法规条文给我参考参考哦,谢谢!
我爱小小_H:那就先去问啦。公司不给,再说啦。只是争取一下,谁也没说一定能拿到。只是自己做好最坏的打算而已。查看原文恩,现在公司还没把钱打到我账上,只是我自己在社保网上查到而已,找个时间去社保局问问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