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家长:
201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解我区适龄儿童入学的人数,做好新学年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定于今年三月底四月初开展对区辖内适龄儿童分布情况的摸查工作。
一、摸查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及常住地,于200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有自理能力、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肢体残疾的适龄儿童)。
二、摸查时间
2014年3月20、21日(周四、五)上午8:30~11:00分
三、
摸查办法与要求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1、居住地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3、父母单位无分房证明和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1、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3、父母单位无分房证明和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长期在此居住的有关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持有广州市户口并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或提供房管局查册证明)。
请家长根据有关要求相应做好入学报名前的准备工作,支持配合我校的新生摸查工作,依时前往东山培正小学(地址:越秀区培正路五号之六,请从烟墩路正门入校)办理登记手续。
越秀区东山培正小学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具体摸查范围见培正校区和海印苑校区校门口张贴的新生摸查通告,本校摸查登记的范围仅供摸查使用,5月份的正式报名按新公布的服务范围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