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递件成功后就给付业主全部房款。给完后,买家就拿双方税单完税、领回执和等拿新证,不再需要业主协助办理什么事项了,自己感觉这样操作好象没什么问题,但在网上查到专家说这样会有很大风险、有的网贴还说会出现递件成功完税后会出现房子被查封、冻结的情况。一次性付款在递件成功后给付全部房款的,普遍是这样操作的吗?
去年11月一次性付款买房,就这么办的。楼主说的极端情况可能也是存在的,但可能性也是很小的。假设你是卖方,到递件阶段,自己的房产证也被收了,买方一周后就可以领到新的房产证了,你还没有收到全款,你怕不怕?最好的解决方式是银行托管资金,但现在怎么说也是卖方市场,很难谈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