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讲到钱,真的伤感情,大家比D意见
31832536谈天说地
资金不够,想问其岳母借20-30W。岳母要求借条上写上:“如果万一无法偿还借款,必须将房屋作偿还”这样的字眼,并要我朋友的家公签名(因为祖屋的宅基地证的屋主是他家公的名字,不是他LG)。
他LG觉得,这样的字眼,他爸爸肯定是不会在上面签名的。这样就另我朋友为难了。。。。
其实我朋友的妈妈,是觉得借了大笔钱出去,还款的时间也不知道要多久,都不知道有无甘长命。。。而且也不知道以后的事情有什么突发状况,她想加这句话保障番自己的利益。
大家觉得朋友的妈妈要求这样写。。。合适吗?
有没有什么平衡2边的方法?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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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他LG想重建在城中村的祖屋(祖屋是他LG家的,想建4-5层),为了家里面有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下一代 ...
2014/05/20回复
我朋友和他LG想重建在城中村的祖屋(祖屋是他LG家的,想建4-5层),为了家里面有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下一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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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他LG想重建在城中村的祖屋(祖屋是他LG家的,想建4-5层),为了家里面有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下一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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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万一无法偿还借款,需按照比例将房屋作为赔偿
我觉得这样写应该可以吧,人家妈妈有顾虑也对啊,不然, ...
2014/05/20回复
这个女儿有没为妈妈想过啊,你婆家起屋,关自己妈妈屁事啊
2014/05/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