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应该写的,首先房子不是女婿的,其次万一女儿离婚什么都没有了。就算不离老人以后偏心给其他小孩也对自己的女儿没保障,到时是钱财都没了.
一家人讲到钱,真的伤感情,大家比D意见
31780536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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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借钱的话这个借据就该主动写,还需写明还款期限,如果不约定收利息的话,还款时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还应主动按银行存款利率相若金额归还。楼主让朋友算一下20万存银行5年按定期1年每年续存有多少利息?找银行贷款还要有抵押才能贷款吧20万贷5年要付多少利息?比较一下那个手续方便。如果觉得借钱立字据没面子,那就不要借钱或自己有足够资金再盖这房子好了。
2014/05/21回复
cookiemoney:
我朋友和他LG想重建在城中村的祖屋(祖屋是他LG家的,想建4-5层),为了家里面有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下一代嘛。资金不够,想问其岳母借20-30W。岳母要求借条上写上:“如果万一无法偿还借款,必须将房屋作偿还”这样的字眼,并要我朋友的家公签名(因为祖屋的宅基地证的屋主是他家公的名字,不是他LG)。他LG觉得,这样的字眼,他爸爸肯定是不会在上面签名的。这样就另我朋友为难了。。。。其实我朋友的妈妈,是觉得借了大笔钱出去,还款的时间也不知道要多久,都不知道有无甘长命。。。而且也不知道以后的事情有什么突发状况,她想加这句话保障番自己的利益。大家觉得朋友的妈妈要求这样写。。。合适吗?有没有什么平衡2边的方法?
查看原文以前我们买第二套房子不够钱给首付也是找我妈借,我妈也是这样做,借条要我们两公婆签名。我个人觉得不过份,万一我们两公婆出现问题的话,这个钱就不知道怎么还我妈了。幸亏我们两公婆感情好,钱早也就还完了。
2014/05/21回复
cookiemoney:
我朋友和他LG想重建在城中村的祖屋(祖屋是他LG家的,想建4-5层),为了家里面有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下一代嘛。资金不够,想问其岳母借20-30W。岳母要求借条上写上:“如果万一无法偿还借款,必须将房屋作偿还”这样的字眼,并要我朋友的家公签名(因为祖屋的宅基地证的屋主是他家公的名字,不是他LG)。他LG觉得,这样的字眼,他爸爸肯定是不会在上面签名的。这样就另我朋友为难了。。。。其实我朋友的妈妈,是觉得借了大笔钱出去,还款的时间也不知道要多久,都不知道有无甘长命。。。而且也不知道以后的事情有什么突发状况,她想加这句话保障番自己的利益。大家觉得朋友的妈妈要求这样写。。。合适吗?有没有什么平衡2边的方法?
查看原文这个是借钱的应该主动做的事情,人家无条件借给你,还那么多意见,不厚道。
2014/05/21回复
我们以前买房也问JG借了40多万,但没写借条,我们约定每年还5万给他,已经两年了,我们每年都有准时还钱。
...
2014/05/21回复
我朋友和他LG想重建在城中村的祖屋(祖屋是他LG家的,想建4-5层),为了家里面有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下一代 ...
2014/05/21回复
我朋友和他LG想重建在城中村的祖屋(祖屋是他LG家的,想建4-5层),为了家里面有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下一代 ...
2014/05/21回复
sunshineami:
为什么我复得那么多,现实生活中,我家遇到这种无耻的人太多,今天来借钱,话有 ...查看原文
为什么我复得那么多,现实生活中,我家遇到这种无耻的人太多,今天来借钱,话有 ...
现实生活中就是有太多这种不讲信用的人,很多矛盾也由借钱产生,个人感觉就是随便开口借钱的人人品好极有限。
2014/05/21回复
应该写清楚,因为不写的话就有准备做无赖的嫌疑,你朋友心里不想写清楚,实在是没有人味。老人能拿出20-30万元是很有人情味了,也没有她女儿的名字在房产证。有心还钱就应该给定心丸别人,准备怎么还。

2014/05/21回复
有必要哦,谁知道小**不会有变,还是写借条靠谱!
2014/05/21回复
cookiemoney:
我朋友和他LG想重建在城中村的祖屋(祖屋是他LG家的,想建4-5层),为了家里面有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下一代嘛。资金不够,想问其岳母借20-30W。岳母要求借条上写上:“如果万一无法偿还借款,必须将房屋作偿还”这样的字眼,并要我朋友的家公签名(因为祖屋的宅基地证的屋主是他家公的名字,不是他LG)。他LG觉得,这样的字眼,他爸爸肯定是不会在上面签名的。这样就另我朋友为难了。。。。其实我朋友的妈妈,是觉得借了大笔钱出去,还款的时间也不知道要多久,都不知道有无甘长命。。。而且也不知道以后的事情有什么突发状况,她想加这句话保障番自己的利益。大家觉得朋友的妈妈要求这样写。。。合适吗?有没有什么平衡2边的方法?
查看原文如果是我,就算打借条加上这句话,我也不借。这年头,别说20W-30W,就是借2000给亲戚也收不回来。
2014/05/21回复
cookiemoney:
我朋友和他LG想重建在城中村的祖屋(祖屋是他LG家的,想建4-5层),为了家里面有更好的生活,也为了下一代嘛。资金不够,想问其岳母借20-30W。岳母要求借条上写上:“如果万一无法偿还借款,必须将房屋作偿还”这样的字眼,并要我朋友的家公签名(因为祖屋的宅基地证的屋主是他家公的名字,不是他LG)。他LG觉得,这样的字眼,他爸爸肯定是不会在上面签名的。这样就另我朋友为难了。。。。其实我朋友的妈妈,是觉得借了大笔钱出去,还款的时间也不知道要多久,都不知道有无甘长命。。。而且也不知道以后的事情有什么突发状况,她想加这句话保障番自己的利益。大家觉得朋友的妈妈要求这样写。。。合适吗?有没有什么平衡2边的方法?
查看原文有这样的字眼就不签?想不还吗?如果能还得上就唔怕签啦,不计息借这么多钱,如果是我,有人借俾我,我都唔怕签啊。
2014/05/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