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单独二胎都不用罚款了,已罚的老实人公平公正在哪里?
43146185谈天说地
我们,被迫或者主动缴纳罚款的我们,遵守政策的我们,遵循规则的我们,被狠狠的耍了,一起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吧!退款退款退款,转正转正转正!**,这社会的公平公正在哪里?省计委,3月份大声说3月省政策**前的都算超生,不过 两个多月就偷偷摸摸给去年11月前生的上户口,不是摆明欺负老实人嘛!兄弟姐妹们叔叔阿姨们,一起行动起来,我们要公平公正!我们的小孩要平等!
ai
“去年11月12日之前出生暂叫停办理
[p=23, null, left] 记者留意到,除了2013年11月12日至2014年3月27日之间出生的单独两孩可以申请补办手续,2013年 11月12日之前出生的“两孩”也可以申请办理。
[p=23, null, left] 广州海珠区某居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6月16日那天“开办”的确实有2013年11月12日之前出生的“两孩”申请,但是这些人群补办过程中要进行谈话,做笔录。至于他们抢生的孩儿是否属政策内、需不需要罚款,工作人员暂不透露。
[p=23, null, left] 然而,该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18日接到口头通知,暂停补办2013年11月12日之前出生的“两孩”申请。”
2014/06/30
精选回帖
DJ1980163楼
本帖最后由 DJ1980 于 2014-9-15 00:08 编辑 zhzzy 发表于 2014-9-14 14:43 已经签字认罚,走遍中国外国的法律,都没有退的理老百姓不是律师,没必要去了解那么细致的法律条文。就像消费者没有必要去学习食物分析,我们只需要面对安全的食品,去购买即可。难不成真的要逼得大家家家户户亲自养猪养牛才算合理?那么社会分工意义何在?计生政策同样如此,老百姓只要知道该如何做以及不这样做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即可。考虑计生政策合理合法,是政府相关部门该考虑的事情,不是我们该做的事。你们制定政策不合理,不合情,那么即使合法又有什么用?所合之法也是恶法,违反社会公平公正的,违背老百姓根本利益的。我们之前之所以会接受处罚前提就是这个处罚条例是所有超生的人都要遵守的,即使暂不接受处理之后一定是同等对待的。而实际上,我们选择生育并接受处理的人,到头来反而比不接受处理的人更加吃亏,这样合理吗?这样公平吗?
2014/09/14回复
1970/01/01回复
全部回帖
MARRY83:
我们也是单独交了罚款的,2013年7月份政府出文说女方是外地户口的在2013年8月份后不给上户口,我们在2013年7月31日上的户口。政府就是故意在糊弄我们,骗我们去交钱。现在这个政策出来就应该退回扶养费给我们。
查看原文我也是去年7月交罚款的一方,当时问计生的,以后再交罚款可不可以再入户广州,但对方说一定要在13年8月1日前接受处罚,否则以后不能入户广州。但后来听别人说是可以的,主要是在13年8月1日出世的BB,交了罚款都是可以入的。计生的就是骗我们这些老实人,什么都是他们说的,就是要多收我们的血汗钱。非常可恶!!!!!!!!
2014/11/06回复
WANHM20070329:
我也是去年7月交罚款的一方,当时问计生的,以后再交罚款可不可以再入户广州,但对方说一定要在13年8月1日前接受处罚,否则以后不能入户广州。但后来听别人说是可以的,主要是在13年8月1日出世的BB,交了罚款都是可以入的。计生的就是骗我们这些老实人,什么都是他们说的,就是要多收我们的血汗钱。非常可恶!!!!!!!!
查看原文强烈要求退回多收我们的费用,政策不合理,既然政府出了政策前出生的单独都是按2%来罚款,为什么不能退回多交的呢,是不是老实人就容易给人欺?单独已交罚款的家庭团结起来,一起去请愿,会叫的小孩有糖吃。
2014/11/06回复
WANHM20070329:
我也是去年7月交罚款的一方,当时问计生的,以后再交罚款可不可以再入户广州,但对方说一定要在13年8月1日前接受处罚,否则以后不能入户广州。但后来听别人说是可以的,主要是在13年8月1日出世的BB,交了罚款都是可以入的。计生的就是骗我们这些老实人,什么都是他们说的,就是要多收我们的血汗钱。非常可恶!!!!!!!!
查看原文要知道现在按2%的罚款来计算才几百元。已交罚款的十几万实在太不公平了。
2014/11/06回复
siodme10楼
发出来那个人sha的,钱你自己自愿交,,无人逼你,谁叫你超生,交了钱政策出来了就在大叫,补偿,你有无问题啊,血汗钱,,那你当初生什么,谁会知道几年后的政策,,全面开放,到时候也会说学位不够,,,这样也好意思发出来
2015/03/08回复
siodme11楼
WANHM20070329 发表于 2014-11-06 11:38
回复 MARRY83 的帖子
我也是去年7月交罚款的一方,当时问计生的,以后再交罚款可不可以再入户广州,但对方..
2015/03/08回复
柱柱妈12楼
今天羊城晚报登了:广东省在国策前出生的单独二胎已经不用按超生罚款了,只需要按照程序违法缴纳2%,已经缴 ...
2015/03/09回复
hellomysweet13楼
我知道有些公职单位经常会有一些政策**,分割原则就是“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大家都没得吵。 另外,你先偷生、罚了款,但是孩子年龄差距小这也是你的收获。对于遵纪守法没有偷生的人来说可能更不公平呢,所以说这世上没有绝对公平的事情的。个人感受而已~
2015/03/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