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各位,夫妻双方均为外地人,是不是只要其中一方够资格,是不是就能以双方的名义购买?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老公够资格,我社保还差一年,之前一直傻傻的想着买房只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反正大家不分彼此,今天看到一个帖子里有人说夫妻双方只要一人够资格,就可以以夫妻两人的名字购买,想问问现在还是不是这样的政策,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购买,因为我不够资格,到时候贷款的时候会影响到吗?看了论坛一个姐妹的帖子,还有最近自己亲戚的一些遭遇,觉得房子还是不能只以男方的名义购买,不然哪天真的可能被卖掉了自己还蒙在鼓里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