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这个核心问题不解决,你要获得停车的地方,还是要交钱。无非是交给物管还是偷偷交给保安还是请个人天天给你人肉霸车位。
或者逼急了,物业干脆来个一拍两散,说公共用地是大家的,你们这些有车的业主凭什么占用公共地方,一来不安全,撞到花花草草小朋友小狗跑了谁负责,二来这是大家散步休闲的地方,你凭什么乱停车,于是都赶出小区让你们自己去找位,亲戚朋友开车来也不让进,哈哈,这下车主们都满意了?
僧多粥少的情况下还讲什么法律,讲什么公平,有考虑过没车业主的感受吗?这个道理跟优质学位一样的,什么抽签,什么就近入学,什么学区制,万变不离其宗,都没有必然的公平,只是说换一种争抢资源的方式罢了。
当然,话说回来,物业利用公共区域收到的停车费,应该包含在本年物业费的收入项里面的,反正最后物管还是要出一盘数的。不过物管从来都是亏损的,这个潜规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