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碰到一个妈妈网上的网友很生气,她想要下周三、四的房间。我们再次申明我们不是酒店代理公司的,也不是做旅游业的。只是手上有海/王星酒店的少量房源,所以优惠转让,比携程上便宜很多了。要或者不要,都是自己选择,我们不会强迫。跟那个妈妈网上的网友也说明了,电话沟通中听出她有点犹豫,我就跟她说想清楚了再定,要的话,我们才制作淘宝链接(我们是工作之余忙里偷闲制作的),不要的话,没有关系,我们不作淘宝链接等后续工作,以免浪费时间。那个妈友斩钉截铁地说,她要房间的,她会付款的,让我们放心地作淘宝链接给她。最后等了好长时间,没动静,一问不要啦。当然,在最后付款之前,谁都有后悔的权力。但问题是,你后悔了,可不可以发个短信知一下啊,这个是作人的礼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