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3.适龄儿童2015年的体检表;4.儿童预防接种证(报名前要到相关保健院进行2015年验证);5.提供适龄儿童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身份证号码,请提供身份证。)6.两位监护人身份证。1.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2.产权人本人持《房地产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开具《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3.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需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查册证明。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就近到市内六区(黄埔、天河、白云、越秀、荔湾、海珠)任何一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开具《家庭房产情况一览表》,内含适龄儿童的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2.父母子女实际居住地的证明。租住房屋户要凭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近期水电费、房租缴纳清单(所租房屋应为申请学位儿童的父母的唯一居住地);3.随祖辈居住户的出具居住地所在居委会的证明;1.有效的拆迁协议合同或公证书(附有父母和适龄儿童名单);2.原居住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3.临时居住地的有效证明;1.《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本区的《广东省居住证》;3.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如父母有一方是我区环卫工人,请出具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广州市环卫工人(非广州市户籍)子女入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截止至2015年4月30日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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