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50多岁了,一家子都没房产、没多少积蓄,租房过日子,算是社会底层人士吧,几年前在文德路小学附近申请到了一套“公房”,就是每月交租给房管局的那种。面积非常非常小,而且环境非常差,还有白蚁,基本是不能住人的了,听说现在整层楼没多少人在住。但这是我亲戚能拿到的唯一房子,如果要申请换一套,就要有同是越秀区的人愿意用自己的“公房”跟她换,而且那个人还不能有其他房产。。。条件多吧?导致我另外的亲戚想将自己勉强能住人的80+楼龄的公房跟她换也不行,房管局为蚁民考虑得可真够“全面”的啊!!!这套房子交通方便,今年还发现有个大大的优势——这不能住人的房子居然是文德路小学学位房!!讽刺吧?!唉,现在我亲戚真是不知道如何是好,退了,不可能买得起任何房子,不退,白白交租也不是办法,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