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买了套房,合同上注明要在规定日期前迁出户口。后来业主求我们宽限一些时间,我们在没有收取保证金的情况下心软同意了,结果离规定日期过去一年多了业主也不肯迁出,现在电话都不肯接了。去公安局问了,说不能挂空和强迁,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户口也迁到这个房子。可是一套房子里有两个户口,总觉得闹心,而且也影响日后的买卖。请问强大的妈网,有什么方法可以让对方把户口迁走吗?拿原来的合同打官司可以吗?
涵情默默2011:直接去办证中心凭房产证把你的户口迁入就可以啦,原业主的户会变成单独户,对你们应该没什么影响的查看原文谢谢您的回复!自己的房产证上还有陌生人的户口在,感觉怪别扭的,另外也怕到时候卖的时候,买家嫌弃这种情况。另外,前业主房子卖了后,是不是即使我们不迁入,他也不能再把别人的户口迁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