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楼上各位美妈的意见及建议。最终在我们协商下,原业主同意签学位未占用协议。原因是公安局只能查当前户口人员,而不能查以往迁入迁出人员,因为正如前面有美妈提出的问题,确实有这样一种可能,学位占用后小孩户口迁走,这样就无法查询了,而且会让一些不诚信的业主有机可承。
另外,也对部分美妈觉得业主没义务签这个协议的一些个人看法。法理上确实不用签,不过从另一角度来说,学位房的高度溢价在于学位,既然业务主获得了这个价值,也应该(非义务)确保买家的利益,并且签这个协议对诚信的业主而言没损失及风险。而且当时问过公安局的朋友,其他买学位房的人,以及亲友,都一致建议我们若业主不肯签,只能放弃,宁愿再找。因为学位房包含的使用价值跟其他商品房不同,学位才是目的。所以有美妈说就不签,虽说是卖方市场,但买家是不会拿上百万以及小孩的读书去赌,试想一下,这不仅是钱的问题,万一学位被占用,小孩上学只能被统筹,这才是没法弥补的错误。
业主不肯学位占用签赔款协议怎么办
1036765房产楼市
2016/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