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请问如果在银行只是通过办事员渠道得知银行已经批准贷款,但贷款合同和同贷书未正式出来的情况下,可以提早去房管局递件过户,给首期款吗?因为,合同上写清楚了,万一银行贷款不足,余下款项,是可以由买家补足的。请各位大神指导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