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中原有规定在客户签定中原的存量房合同当天算起,3个月内收不齐佣金的话,法律部就会介入收佣金,一旦他们法律部介入收佣,就要拆走经纪人的50%佣金提成,营业员带客看房,跑售后跑前跑后,损失就会很大,而他们法律部一通电话,一封律师函就吓到客户去交齐佣金,就轻易的拆了经纪人的50%佣金。如果在交易手续3个月内完成交完楼,当然过户完水电再交,我相信他们也不会怎么追你。但是如果面临到他们利益受损,你又于心何忍。互相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