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何生:
我认识的有个女的,进公司的时候未婚,进来一个月结婚,刚过2个月试用期怀孕,其实公司领导是非常不喜欢的,上司在她进来第一个月没怀孕的时候已经明确说明,工作3年后怀孕是公司默认的理想状态。不过那个女工也很会做人,工作态度是所有办公室人员中最积极,最用心的,也并没有因为怀孕影响工作,反而增加了工作量,该加班加班,该出差出差(整个月出差),而且是主动申请去一个没人愿意去的出差。后来随着业绩明显优势,领导也没有黑脸了,反倒是给她产后回来可能升值的大饼。不过我觉得怀孕了就不应该那么辛苦,对孩子不负责任。其实公司责任也很大,很怕出事。更多情况是让员工走人。就算是试用期,也不得解雇三期女工。让她给你出个离职证明,你拿去劳动局,她赔你钱,你可以拿去买生育保险了。只是这个,是不是你愿意的。
查看原文嗯嗯,本来目标是要像这位女的一样的,不过现在不用折腾了,冷淡后直接劝退。我坦白的时候,也表明了,欣然接受公司的决定。所以我没有任何赔偿,还加班到最后。试用期是可以不录用三期员工的,其实即使录用了,但公司施压不让好过,那就真的工作和孩子都不好,没意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