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拒绝中介吃差价的违规行为
38697153房产楼市
如果想获取买卖双方的利益到自己(口袋)
这个就不是一个经纪人该做的事
这个是违反职业道德 甚至上升到法律层面 其实是违法的
换个角度
你不用你的专业服务去换取你的收入
而靠你的信息不对称
去抬高价格或压低价钱
将差额部分转移成经纪人自己的收入
这件事情是走不远的。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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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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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叶cj 发表于 2016-12-24 14:43
回复 花King 的帖子
不是和你协商的服务费吗,一开始你咋不明确反对啊,咋不告诉卖家啊,你这就叫过河拆桥 ..
2016/12/24回复

买家本来就接受楼主220万的价格,是中介从中作梗,隐瞒了楼主的心理价位,作为卖一买一的业主,底价本来 ...
2016/12/24回复

紫叶cj:
一个经纪人是一个参与交易的顾问如果想获取买卖双方的利益到自己(口袋)这个就不是一个经纪人该做的事这个是违反职业道德 甚至上升到法律层面 其实是违法的换个角度你不用你的专业服务去换取你的收入而靠你的信息不对称去抬高价格或压低价钱将差额部分转移成经纪人自己的收入这件事情是走不远的。
查看原文案例:签约后拒交中介费
杨某将要移居国外生活,于是独家委托B中介公司出售其位于越秀区的物业。2015年3月16日,杨某通过B中介公司的介绍,以200万元的价格与买家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该合同约定:买卖双方于签约当日,须分别向B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6万元,逾期支付者,将支付违约金3万元,即买卖双方都要交付成交额3%的中介佣金。
签约后,买家周某依约支付中介费6万元,但杨某因身上资金不足,与B中介公司约定次日支付中介费。杨某如愿将房屋出售,便在当晚约上朋友吃饭。杨某将该交易内容与朋友分享,但其朋友李某听后表示中介费最高上限不应超过交易总额的3%,并在当场向其出示网上查询内容。杨某听后认为自己受骗,在次日拒绝向B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并表示B中介公司已收取最高限额的中介费6万元,不应再“额外”收取中介费。
无奈之下,B中介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支付中介费6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法院经审查,B中介公司促成杨某与买家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杨某于签约当日向B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6万元,逾期将支付违约金3万元。该约定内容是合法有效的,最终,法院判决杨某向B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6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
杨某将要移居国外生活,于是独家委托B中介公司出售其位于越秀区的物业。2015年3月16日,杨某通过B中介公司的介绍,以200万元的价格与买家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该合同约定:买卖双方于签约当日,须分别向B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6万元,逾期支付者,将支付违约金3万元,即买卖双方都要交付成交额3%的中介佣金。
签约后,买家周某依约支付中介费6万元,但杨某因身上资金不足,与B中介公司约定次日支付中介费。杨某如愿将房屋出售,便在当晚约上朋友吃饭。杨某将该交易内容与朋友分享,但其朋友李某听后表示中介费最高上限不应超过交易总额的3%,并在当场向其出示网上查询内容。杨某听后认为自己受骗,在次日拒绝向B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并表示B中介公司已收取最高限额的中介费6万元,不应再“额外”收取中介费。
无奈之下,B中介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支付中介费6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法院经审查,B中介公司促成杨某与买家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杨某于签约当日向B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6万元,逾期将支付违约金3万元。该约定内容是合法有效的,最终,法院判决杨某向B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6万元及违约金3万元。
2016/12/24回复

案例:买卖合同无约定
买家拒付中介费
市中介协会透露的一宗案例里面显示,若在买卖合同中,交易当事人与中介方未约定中介费,但在其他协议有约定的,该约定内容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一宗案例显示,业主陈某委托A中介公司以140万元价格出售位于荔湾区某物业。2015年12月12日,在A中介公司的努力下,成功促成陈某与买家梁某以150万元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该合同约定由买家支付中介费30000元,但关于业主陈某支付中介费的条款被用笔划掉。由于陈某以高出理想价格出售物业,为表达对A中介公司的答谢,愿意支付中介费20000元以作为奖励,并签订《佣金确认书》,约定在递件后支付。
2016年1月20日,A中介公司为买卖双方办理递件手续后,向陈某收取中介费,但遭到拒绝。陈某辩解称中介费已在合同中约定由买家支付,且买家也已支付了中介费,故其无需再向A中介公司支付任何中介费。A中介公司向陈某追讨中介费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查,业主陈某通过A中介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已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签署了《佣金确认书》,确认其应于成功递件当天支付中介费20000元,陈某与A中介公司之间形成居间合同关系,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向A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20000元。
买家拒付中介费
市中介协会透露的一宗案例里面显示,若在买卖合同中,交易当事人与中介方未约定中介费,但在其他协议有约定的,该约定内容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一宗案例显示,业主陈某委托A中介公司以140万元价格出售位于荔湾区某物业。2015年12月12日,在A中介公司的努力下,成功促成陈某与买家梁某以150万元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该合同约定由买家支付中介费30000元,但关于业主陈某支付中介费的条款被用笔划掉。由于陈某以高出理想价格出售物业,为表达对A中介公司的答谢,愿意支付中介费20000元以作为奖励,并签订《佣金确认书》,约定在递件后支付。
2016年1月20日,A中介公司为买卖双方办理递件手续后,向陈某收取中介费,但遭到拒绝。陈某辩解称中介费已在合同中约定由买家支付,且买家也已支付了中介费,故其无需再向A中介公司支付任何中介费。A中介公司向陈某追讨中介费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查,业主陈某通过A中介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已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签署了《佣金确认书》,确认其应于成功递件当天支付中介费20000元,陈某与A中介公司之间形成居间合同关系,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向A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20000元。
2016/12/24回复

楼主本来就是要求220实收,买家也是同意出220的,黑中介骗楼主说卖家只出217,想吞这3万块,这已是赤裸裸的吃差价行为,违背规则违背道德。中介先以这方式阴楼主拿好处,楼主真的可以不用理会的。为什么要纵容中介这种不道德行为?如果在卖房之前楼主承诺给一定数额的中介费,然后这单买卖中介如实告知楼主卖家出220万,再要求楼主照之前口头承诺给中介费,那么楼主的确该给。差价是差价,中介费是中介费,要想拿中介费须得合理合法规矩,凭什么要纵容黑中介这种龌蹉行为?这种黑中介就该吃一下教训。只能说楼里有些回复真是毁三观。
2016/12/24回复

灰灰_6116 发表于 2016-12-24 22:09
楼主本来就是要求220实收,买家也是同意出220的,黑中介骗楼主说卖家只出217,想吞这3万块,这已是赤裸裸的..
2016/12/24回复

这里的中介马甲真是多啊,自己想吃夹棍,骗完买家还说卖家不道德。还要警告人家要小心点,我想说的是这种事做多了自己出门要烧烧香才好,要是我是买家,我一定会再多出2万,包你中介开开心心过个年。
2016/12/25回复

支持爆光!中介费是中介费,差价是差价。
2016/12/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