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置业群看到有同学说到, 跟开发商约定好, 全款买房, 保留三年,补齐三年社保后再过户。或者可以内部转名的方式卖出去? 你们觉得这样做的风险如何, 另外也确实看到南沙二手市场很多这种内部转名的房子。 请告知潜在风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