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白云区,房产证上有孩子的爷爷和爸爸,也就是说,孩子的爸爸拥有不完全房产。户口本户主是爷爷,我们一家三口都在这个户口。今年我女儿要读小学啦,小区里有一间小学,是本小区的对口小学,也是我们的第一选择。我当然希望女儿是作为地段生入学啦,不过听说人户一致+完全房产才算是,像我们家这种情况的不算。但也有人说,只要证明此处住房为我们两公婆在广州的唯一住房,也算地段生。我现在很困惑,究竟哪种说法对,请了解的妈妈或专业达人来解答下,谢谢!
美妈,你们这种情况属于岁祖辈居住,可以就读对口小学的哦~根据招生政策:3.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