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yani:几乎没有管理处肯签这样的协议。不管房子谁是业主,管理处只认房子拖欠了管理费。谁是现任业主找谁收。当然,也可以继续拖欠,物管部催的话,以后出手坑新的接盘侠。查看原文签不签新业主也无所谓,反正物管敢动新业主一下试试……………物管才没那么笨吧,现在有人交钱都不收?已经有四万多没收回来了,难道还想有更多的钱收不回来吗?没有哪个物管会那么笨吧?另外,他凭什么叫新业主交前业主欠的管理费?有哪条法律允许他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