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第一套房的时候,我和对象没有结婚,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贷款的话我是主贷款人,他是次贷款人,这几天查询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我的报告里有贷款记录,他的报告里没有贷款记录。最近感觉房子太小了,想多买一间小房给父母带孩子住。根据以上情况,请问对象是否可以以“第二套房、无贷款”的条件来买第二套房呢,这样首付比70%低一点,是50%。非常感谢
楼主弄错了,买房是看房管局查册的,跟征信没关系;所以房管局显示名下有房,又未婚,在市区内是没有买房名额了;如果两个人结婚,可以再买一套,5成或7成首付看以前的放贷是否结清(如果结清就5成,如果没结清就7成);如果打算在增城买,是有名额,能否贷款要看要求
多多嘟嘟:楼主弄错了,买房是看房管局查册的,跟征信没关系;所以房管局显示名下有房,又未婚,在市区内是没有买房名额了;如果两个人结婚,可以再买一套,5成或7成首付看以前的放贷是否结清(如果结清就5成,如果没结清就7成);如果打算在增城买,是有名额,能否贷款要看要求查看原文谢谢朋友。那您的意思是:未婚,增城有房,无贷款记录,还可以在增城再买一套,首付50%吗?能否贷款要看什么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