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装存在的问题及流程,你可能只是道听途说,没有认真了解政府文件:1,规划局不管各楼的分摊方案,所以分摊方案无需提交给规划局;
2,公示期为二十天,含节假日,不是工作日十天;
3,规划局有相关文件来定义遮挡、通风等,有些业主觉得是遮挡了,只要不是规划局定义的遮挡,那么规划局一样会出施工许可证,2/3是必要条件,但也不是说只要有一户反对就不能安装,主要是看他反对的理由,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楼有反对的业主,但照样电梯可以安装的原因;
4,我还见过新港中路有一栋楼二楼免费加装都不同意,坚决要补偿,在公示期提了很多反对理由,规划局上门勘查后认定他们的反对理由不成立,批了规划许可证,后来业主们一致同意二楼就不做连廊,施工了一半的时候,二楼提出加入,其他业主已拒绝他们加入,现在电梯已装完了,这样二楼以后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使用电梯了。。。。
扫地僧2007:
现在广州电梯申建流程都是先签字同意“申请”,够两个“三分之二”的人再投标,再把中标公司出方案(设计和分摊方案)由三份之二业主户签字后再到规划局提交申请,规划局初审,如无消防和过分占用问题后会问询出示,如果十个工作日内无受影响住户提示实名反对就可以动工安装了,你这种可以在公示间向规划局提出实名异议,你受影响的一户反对就装不成了,因为现在加装电梯的暂行办法并不凌驾于物权法72条,到时社区和电梯小组会主动上门跟你协调,那时你的话就有分量了,只要你不是无条件反对,什么条件都好说的,你维护自己的权力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相反你这时忍气吞声反而会让他们认为装你家是天经地义的了,你有条件反对还能把矛盾转移到他们和底层商户之间。我们小区就这样,开始以为两个三分之二就行了,没想到被一,二楼卡了五年还没装成,好不容易说服二楼,正准备做一楼工作时,一个误读文件的傻逼用居高临下的态度跟一楼搞毛,现在一楼连门都不开了,现在只能透过社区想办法做工作。我们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当时没有吃透文件,导致一楼从有条件反对变成报复性反对的僵局,真是搞死人了,装电梯一楼就是大爷,除非不贴楼梯建,否则他的反对怎么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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