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妈友,我想问问我入手的是荔湾,但老公和囡囡是越秀户口,跟祖辈落户的,房产是爷爷的。但囡囡明年就会越秀上小学,所以想在入学前办理离婚,那房屋就只在我名下,那老公就是无房产户,而囡囡的户口还在越秀,这样可以吗?2.我想问问无房产证明有效期是多久的,越秀一般递交资料是5月,我提早去办无房产证明可以吗?请各位妈友指导,谢谢。